关于注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的通告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2279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6-11-06 12:45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3号)文件规定,拟退还以下工程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拟注销志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4MAB0LAUQ2H)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现对其承包阿克陶县供销社巴仁杏提质增效项目(围栏配套附属设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注销保证金账户。
公示时间:自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2月5日,共30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908-5720480
阿克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6日
解读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