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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2025年度住房发展计划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5-01583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克陶县2025年度住房发展计划
主  题  词 成文日期 2025-07-21 20:19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5-07-21 20:10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关之年,是克州城市建设从全面部署到纵深推进的重要之年。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委、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阿克陶县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我当前住房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新形势,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让人民群众安居为基点,统筹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大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支持满足刚性住房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为推动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要求,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住房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功能,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引导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着力改善供给、引导预期、调节需求和抑制投机,建立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综合调控体系,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逐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实现价格合理、供求平衡、保障多元、风险可控、预期平稳的健康发展状态。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金融机构住房贷款利率等情况,确保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住宅用地价格、二手住房价格和住宅租赁价格涨幅控制在合理区间。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要求。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年新分配公租房600套,改造城市危旧房212户。风险防范化解稳妥有效。改革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性制度,加快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等专项制度。落实房地产系列支持政策,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的底线。

三、重点任务

(一)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

1.实施危旧房改造。计划投资0.4亿元,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2212户、6.3万㎡,惠及群众786人。

2.稳步推进商品房建设。计划投资5亿元,推进商品房续建项目3个,供应商品住房190625.99万㎡,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3.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适度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确保危旧房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全面落实白名单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贷尽贷。

(二)积极支持住房消费

4.全面实施货币化安置。危旧房改造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住房,鼓励引导危旧房居民取得安置款后,在当地购买商品房改善住房条件。

5.积极引导企业促销。坚持政府引导、协会运作、企业参与,不定期举办房交会等活动,引导开发企业采取购房赠家电、家具、装修建材等促销方式,与政府优惠政策形成合力,激发市场活力。

具体措施

()完善住房及用地供应机制

1.加强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结合我人口发展和居民住房状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总体规划、住房供需状况和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实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向社会公开住宅用地供应中期规划、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和三年滚动计划,做好实施情况的督考评估,提高供地计划执行率。土地供应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求,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健全土地征拆、储备、出让机制,切实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实现土地总量平衡、出让有序。

2.优化新建住房供应结构。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指标,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求,提高住宅用地中普通商品住房、公租房、租赁住房用地比例,分区域安排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未来社区建设,提升宜居水平。

3.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方式。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根据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合理控制土地出让价格。住宅用地可选取限房价竟地价”“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限房价、竞配建”“限地价、竞自持等方式出让土地,引导配建公租房和自持租赁住房,保持地价处于合理区间。

4.建立购地资金来源审查制度。加强购地资金来源监管,严格落实购地使用自有资金的规定,竞买企业须说明购地资金来源并作出承诺。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监管小组,视情确定是否对企业购地资金进行审查或穿透式核查。商业金融机构适时开展对企业购地保证金进行资信证明审查,未取得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购地保证金资信证明,自然资源局不予确认其竞得人资格。实施购地资金专户管理,在现行政策规定范围内,可提高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和缩短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时限。

()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5.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大力推进以公租房为主,公租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力度,加大对优抚优待对象、老弱病残等群体及公益类岗位从业人员的政策倾斜,实现外来务工人员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常态化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应保尽保。到“十四五”末公租房保障(含企业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公租房)力争覆盖到城镇常住人口家庭的5%左右。

6.提升住房保障服务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压缩审核时限,提高住房保障服务水平。加强部门联动,以大数据平台校核等手段做好住房保障动态监管,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信用体系建设。以公开择优为原则,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的运行和管理,不断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引导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7.培育发展住房租赁主体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多主体开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多方主体将自持物业用于出租,鼓励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建设职工宿舍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房源,符合条件的闲置商业、办公用房经批准可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水电气执行民用价格,禁止改建的租赁住房分割转让或以租代售。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非房地产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对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公租房,保持权属关系不变,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证提升住房租赁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适当提高提取标准,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按月转账支付房租。

8.推进产业园区租赁住房建设。根据我发展规划,结合产业发展水平和员工数量规模,相对集中建设租赁住房等生活服务设施。根据用工住房需求状况,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占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改善园区职工生活配套设施和居住条件。

9.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居间、代理行为,稳定住房租赁市场,引导各类租赁房源纳入服务平台管理,推广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提高住房租赁监管服务水平,严厉打击垄断房源、哄抬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公平理性定价,保持租赁价格基本稳定。

()加强住房金融监管管理

10.加强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占比,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把握房地产贷款投放总量、节奏和定价行为;强化房地产融资业务管理,注意把握房地产信贷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的平衡,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将更多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严禁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通过自办金融或与其他机构合作,为购房、租房违规加杠杆提供产品和服务。健全房地产金融工作体制,确保金融监管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落实金融税收调控政策

11.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加点下限、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加点下限根据市场调控需要择机进行调整。

12.落实税收政策。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契税税率2%—5%幅度内,不同主体、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住房的权属转移,明确规定差别适用税率。在一定期限内对特定住房的权属转移上浮税率,浮动幅度最大不超过上限税率5%50%。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视情向上级政府申请将企业购买住房契税按上限税率征收,申请停止执行对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可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在契税立法完成前,继续沿用现行契税政策。(责任单位:税务局、财政局)

13.遏制投机妙房行为。视情确定是否实行限购措施,依据居民家庭户籍、住房、纳税、社会保险等情况,限制或暂停在本行政区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视情确定是否眀确企业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满足设立年限、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职工人数等限制条件,或暂停企业购买住房。视情确定是否确定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网签备案一定年限后方可上市交易。(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六)强化市场和交易管理

14.加强商品住房销售及价格管理。完善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制度适时提高预售准入门槛,探索现房销售。实施单个施工许可证批准的楼栋一次性申办预售许可,不得分割办理。严格落实关于禁止期房转让的规定严格执行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要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严禁擅自调整备案价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要求,构建以网签备案制度为基础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我网签备案数据与全国联网,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为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提供支持

15.落实责任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管理,强化商品住房全装修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各参建方责任。推进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持续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房地产市场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并落实部门职责,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将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的有关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

()完善调控体系稳定市场预期

16.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以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住宅用地价格为核心指标,综合二手住房价格、住宅租赁价、信贷、住房供应销售等一般指标,对我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实施日常监测。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加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17.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建立常态化房地产市场分析制度和信息发布机制,准确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政策,健全网上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整治房地产虚假广告、信息网络传播乱象,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等各类媒体发布房地产信息整顿,对利用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媒体捏造夸大事实、误导消费者以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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