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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阿克陶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5-00758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制定《阿克陶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成文日期 2025-04-23 发布日期 2025-04-24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水利局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水利局

加强农村供水管理,规范阿克陶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行为和农村供水用水活动维护供水单位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和长期发挥工程效益和用水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促进乡村振兴。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3号,)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了本办法。

二、编制必要性

我县自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实现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对巩固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是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仍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大多数管理不到位、不规范,没有落实管护制度和管护人员,水费收缴不到位,供水设施无人维修和专人管护,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更存在着极大的饮水安全隐患。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确保供水安全及工程良性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促进社会发展,确保我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出台《阿克陶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对农村供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意义重大。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共33条,以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为宗旨,以解决农村供水管理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为导向,紧扣规范农村供水用水活动,维护供水用水各方合法权益,规划与建设、管理与维护、水源与水质、供水与用水、法律责任。《管理办法》明确农村供水的公益属性,提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以政府投资为主,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投入,对水价低于运行成本的农村供水工程要实行适当适度的财政补贴。同时,鼓励社会投资、捐资以及投工投劳建设农村供水工程。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起草过程:一是我局高度重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阿克陶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二是我局通过局党组会讨论,通过了《阿克陶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三是通过发放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向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家单位,阿克陶镇、奥依塔克镇、巴仁乡、布伦口乡、加马铁热克乡、喀热开其克乡、克孜勒陶镇、木吉乡、皮拉勒乡、恰尔隆镇、塔尔乡、玉麦镇12家乡镇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克州阿克陶县分公司阿克陶县汇泽圆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征求了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合理采纳。

五、行政规范性文件解决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解决的问题:编制《阿克陶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为巩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构建有效的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机制,促进供水工程持续稳定发挥效益,有效保障全市村镇居民饮水安全,规范村镇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经营等活动。

采取的措施:一是水行政和供水单位对照《办法》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总体规划,严格改造履行工程建设程序,做好工程建设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二是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依规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和水价核定、水费计收制度,做好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三是生态环境、水行政、卫健等部门按照《阿克陶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农村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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