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0947 | 主题分类 | 水利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水利 | 成文日期 | 2025-03-15 12:11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16 18:11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水利局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危害,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阿克陶县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突然发生且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按照安全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主要包括:
(一)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
(二)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
(三)施工围堰坍塌安全事故;
(四)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五)其他原因造成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水利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一、制订目的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处置以保障全局职工、灌区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
(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在水行政部门领导指导下,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局属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动员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
(四)信息准确、运转高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阿克陶县水利局与各参建单位密切协作,快速处置信息。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正常情况下的水利建设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一)水利局设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水利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如下:
指挥长由局长麦麦提朱马·阿依提库力担任,副指挥长由副局长阮鸣担任;各成员科室为:项目中心、质监站、防洪办、移民科、办公室、水资源科、水保科、水管站、水投公司等。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的日常事务工作;
2.组织实施应急预案,传达水利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协调水利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汇总事故信息并报告(通报)事故情况,组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
4.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专家技术组,根据需要及时组建并开展工作。
根据安全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集和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技术专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评估预测事故发展趋势,提出消减事故对人员和财产危害的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和对策。
(三)项目法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如下:
指⠼fontface="仿宋">挥:项目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副指挥:工程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fontface="仿宋">员:工程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四)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有:
1.制定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责任,落实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
2.事故发生后,执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报告并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后果的蔓延,尽力减少损失;
3.按照应急预案,做好与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沟通;
4.组织事故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5.落实并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情况;
6.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7.完成事故救援和处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1.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应明确专人维护救援器材、设备等。
3.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和范围,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项目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
4.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工程施工分包单位(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应当按照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
5.施工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职责应当与项目法人制定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一致,并将应急预案报项目法人备案。
(六)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安全事故发生后,在省袁管局和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应当迅速组建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的统一领导与指挥。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项目法人定期研究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主管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工程项目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各参建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接到可能导致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五、应急救援启动
(一)响应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项目管理权限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水利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应急救援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
1.事故报告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项目法人、施工等单位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至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主管部门。
2.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工程名称、地点、建设规模和工期,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和等级、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2)施工单位名称及负责人联系电话、资质等级;
3.指挥协调和应急救援
水利工程建设发生安全事故后,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成立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抵达现场的各级应急指挥部和项目法人、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组成。
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水利工程建设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法人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级应急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并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警戒区及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六、应急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1.各级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要求,切实做好应急指挥机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等有关人员的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处置和应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2.水利生产单位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各类安全事故及应急预案教育,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3.培训对象包括有关领导和有关应急人员等,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培训情况要留有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
(二)演练
1.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水利生产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2.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要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七、应急救援善后处置
(一)善后处置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项目法人及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项目法人、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修复或处理发生事故的工程项目,尽快恢复工程的正常建设。
(二)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项目法人、发生事故的单位等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