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扑杀补贴政策依据及申请指南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188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政策、补贴、申请 | 成文日期 | 2024-11-08 18:17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08 18:17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
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财政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2.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对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户)给予补偿。
补贴范围: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包虫病、马鼻疽和马传贫等动物疫病扑杀的牲畜头数进行补助。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家禽15元每羽、猪800元每头、牛3000每头、羊500元每只、马12000元每匹,其他家禽补助标准参照执行。
申请程序:扑杀是针对血清学检测出阳性的牲畜、乡(镇)兽医站建立扑杀牲畜的台账,扑杀必须是按照无害化处理的要求来执行,印证材料、建立档案、上报县兽医站、县畜牧兽医站把扑杀相关信息上报国家疫情系统以及监测系统,系统审核通过后年终自治州畜牧兽医局统计各县市的扑杀数量、统一申请扑杀补助、扑杀补助下发各县市财政局、乡(镇)兽医站公示扑杀补助、公示结束后按补助标准据实结算,实行先扑杀后补助的原则结算、各乡(镇)兽医站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提供相关的印证材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发放(以普通代发形式,发放到农民卡上)。
申请材料:强制扑杀登记表(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地址,扑杀数量,畜禽种类,养殖户签名,扑杀组签字,无害化处理人员签字,乡镇负责人签字)
咨询电话:0908—5725280
受理单位:阿克陶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办理时限:每年2月份开始到明年3月份的扑杀统计数量为准,一年一次性申报,5月份下达资金发放。
联系方式:0908—5725280
监督单位: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908—5722366
地址:阿克陶县光明东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