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0695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补贴 | 成文日期 | 2025-04-22 19:11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23 19:11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
为扎实推进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稳步提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和种粮积极性,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结合阿克陶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在耕地上合法从事小麦的实际种植户。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安排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940万元,对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90元;自治区财政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454万元,对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40元,以上资金补贴面积27.8万亩。
(三)补贴条件。
1.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
2.补贴耕地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落实深松整地等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具体措施。
3.果粮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小麦播种净面积,给予核定补贴。
4.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以及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和违法开垦且未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二、方法步骤
(一)补贴面积的界定。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的,以拥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它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同时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转为设施农业或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等。
(二)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方法。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操作规程〉的通知》(新财监〔2023〕7号)文件要求落实“一卡通”补贴流程,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概括为“农户申报、核实公示、乡镇复核、核实认定、二次公示、录入系统、发放补贴”。
------农户申报。农户(种植户)自愿申请,向村委会(社区)据实申报符合条件的耕地补贴面积。
------核实公示。村(社区)两委组织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复核。乡(镇)组织相关部门对村(社区)级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开展实地复核,无误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核实认定。
------核实认定。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对乡(镇)复核后的耕地补贴面积进行实地核实,自然资源局核实地块属性、核实播种地块是否是退耕还林地及是否享受过退耕还林补贴。
------二次公示。县农业农村局核实无误后,委托村级在村委会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录入系统。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合适载体进行公告,并组织各乡(镇)按照分户清册向农民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对照发放清单录入“一卡通”系统。
------补贴发放。录入“一卡通”系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提供耕地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单,并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工作。由代发金融机构进行补贴发放,明确补贴资金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资金安排和拨付。根据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补贴资金情况、自治区下达各地小麦生产目标以及历年结存资金三项因素,核定地县补助资金总额,由各县(市)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补贴资金有结余的,可转入下一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使用;补贴资金不足的,原则上由当地财政配套资金予以补齐,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重大,各乡(镇)按照惠民补贴发放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坚决杜绝擅自扩大或缩小补贴对象,改变补贴标准范围,实现“应补尽补”,对于漏报的农户要及时核实上报,保障农户利益不受损失,对于多报的农户要及时追回资金,并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面积核准以及资金监督使用和绩效落实,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落实、资金拨付、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承担补贴发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补贴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兑付资金、宣传解释和问题反馈等工作。乡(镇)负责本辖区补贴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做好补贴面积的申报、统计、核实、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以及政策解释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进。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乡(镇)、村(社区)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拓宽补贴问题线索反映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为加强农业补贴政策补贴情况的日常监督,落实资金执行定期调度工作机制,会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明查与暗访结合、专项监督审计与交叉检查等有效形式,对补贴资金的申报、公示、审核、发放等环节加强监管,各乡(镇)、村(社区)要逐级成立核实工作小组,落实“村级核实、乡镇复核、县农业农村局自查”三级联动核查补贴面积的工作机制,形成良好的核查补贴面积工作氛围。对虚报面积,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注重资金绩效。各乡(镇)要密切跟踪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进度,严格补贴程序,压实面积核实责任,确保7月30日前完成补贴兑付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7658062(农)5722681(财)
投诉举报电话:7658060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