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2026年自治区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1282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2026-05-18 11:43 |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6-16 11:42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
为贯彻落实《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九条政策措施》(新政办发〔2024〕35号),进一步明确政策要点、补贴原则、补贴程序有关要求,推进优质奶牛养殖、养殖加工贷款贴息、肉牛能繁母牛、能繁母羊、饲草料、喷粉和乳酪等加工产品共6项补贴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结合我县畜牧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肉牛能繁母牛补贴
补贴对象:对使用优质西门塔尔牛、褐牛、安格斯牛等种公牛冻精配种。
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牛补贴500元。
补贴条件:1.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产犊牛的能繁母牛(含低产奶牛),且犊牛稳定饲养3个月以上的,见犊补母。2.一个繁育周期内每头母牛补贴一次。3.不能同时享受优质奶牛养殖补贴和肉牛能繁母牛补贴,同一年内已申报、享受其他类能繁母牛补贴的能繁母牛不得重复申报和享受。
(二)能繁母羊补贴
补贴对象: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养殖直联直报统计情况,对年产羔出栏羊达到5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企业、合作社)。
补贴标准:每只能繁母羊补贴20元。
补贴条件:1.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产羔的能繁母羊且羔羊饲养3个月以上,见羔补母。2.人工授精经济杂交的父本须为《自治区优质畜(禽)产品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的萨福克、德新(德美)、澳洲白、杜泊、多浪羊等。对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产羔(采取人工授精经济杂交方式)的母羊给予补贴,每只补贴40元。实施“两年三产”的能繁母羊,补贴期内每个胎次母羊均可纳入补贴范围。3.养殖主体可同时享受见羔补母与人工授精经济杂交补贴。
(三)饲草料补贴
补贴对象:养殖场(户)利用玉米秸秆制作黄贮、微贮饲料的;利用棉秸秆、果枝藤条、糟渣、芦苇等非常规饲草资源,通过揉丝粉碎、发酵加工成饲料的主体(不包括饲草加工企业)。委托加工饲草料的养殖场(户)可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每吨补贴50元。
补贴条件:1.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2.通过揉丝粉碎或发酵两种方式,将非常规饲草资源加工成饲料的均可享受补贴。3.全株玉米青贮、纯糟渣以及糟渣与全株玉米青贮混贮发酵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二、方法步骤
(一)养殖主体提出申请
肉牛能繁母牛、能繁母羊、饲草料补贴。符合条件的主体向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县级以上(含县级)龙头企业可直接向所在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填写《肉牛能繁母牛补贴资金申请表》《规模养殖主体能繁母羊见羔补母补贴资金申请表》《能繁母羊人工授精经济杂交补贴资金申请表》《饲草料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时间节点:2026年2月10日(第一批)、7月20日前(第二批)。
(二)县、乡、村审核
县、乡、村审核对申报主体提出的肉牛能繁母牛、能繁母羊、饲草料补贴的,及时组织开展审核。
1.养殖主体向所在乡镇、村委会提出申请,由县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村委会(社区),对申请养殖主体相关情况审查核实,由村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乡镇人民政府;再由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申请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2.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后,形成县级总体汇总表,报县财政局对补贴标准和资金规模进行审核。
3. 乡镇在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审核之前,需核对是否存在重复享受补贴政策的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形征求村“两委”的意见。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共同向克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提交补贴资金支付相关材料。
(三)补贴资金拨付
1.肉牛能繁母牛、能繁母羊、饲草料补贴资金申请。由农业农村局牵头,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25年-2026年度自治区优质奶牛养殖、肉牛能繁母牛、养殖加工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牧函〔2025〕583号)文件有关要求和流程对申请补贴的对象进行核实汇总,并向县级农业农村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2.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拨付给补贴对象,确保补助资金及时拨付落实到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侵占、套取补贴资金,对虚报冒领等骗补行为的,追回补助资金,取消其享受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规范政策实施。一是严格补贴内容和标准。不得擅自变更补贴内容、调整补贴标准、放宽补贴范围,确保统一标准实施;二是严格政策执行程序,确保公平公开透明。县乡村三级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对资金兑付等关键环节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及时核实。三是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补贴申请、登记和发放台账,对申报、核验、公示证明、资金兑付手续等资料要分类归档,做到过程清晰、有据可查。
(二)强化后续指导。一是各乡镇、村要加强养殖场(户)宣传引导,对享受补贴的养殖主体应当保持肉牛能繁母牛、能繁母羊群体数量稳定,养殖场(企业)应建立养殖档案;二是指导养殖场(户、企业、合作社)加强能繁母牛、母羊的饲养管理和防疫工作,所产犊牛、羔羊原则上在本县饲养三个月以上。三是用好信息化系统。县畜牧兽医站、各乡镇、村做好宣传,组织品种改良员及时将参加配种的能繁母牛、能繁母羊信息录入新疆种畜“品种改良”系统,形成可追溯的电子信息档案,作为政策实施的依据。
(三)强化资金监管。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监督,强化对申报主体的审查,除有特殊规定的,同一申报主体不得重复享受同类政策。二是各村加强对享受补贴的养殖主体异常出栏情况要及时进行核查,对于骗补的养殖主体,两年内不得享受涉农领域资金支持,并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做好资金核拨及兑付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挪用。
(四)构建诚信机制。一是各部门依法保护申报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二是对申报养殖企业、合作社企业征信良好、未列入失信黑名单;三是运行管理规范,近期纳税、无拖欠税款和漏税等情况。
(五)强化绩效评价。县畜牧兽医站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价。及时掌握全县能繁母牛、能繁母羊存栏增长率、使用优秀种公牛冷冻精液配种比例、补助资金到户率、肉牛保险开展及基础信息可追溯情况等相关资料。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