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文明游、安全行”十条温馨提示》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0866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新疆“文明游、安全行”十条温馨提示》 | 成文日期 | 2026-04-29 16:33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4-29 16:33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各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当前,新疆旅游旺季即将来临,游客流量将大幅攀升,为进一步做好文明旅游引导、强化安全出行保障,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游客体验、树立新疆旅游良好形象,切实保障旅游旺季旅游市场平稳有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新疆“文明游、安全行”十条温馨提示》(以下简称《十条提示》),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文旅部门要充分认识《十条提示》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旅游旺季安全保障、文明旅游建设、市场秩序规范的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过问,细化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二、严格落实要求,推动全面覆盖
请各地文旅部门严格按要求,结合本地旅游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转发部署。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旅行社、A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确保所有旅游经营主体全覆盖、无遗漏。
2.自行制作印发。参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提供的《十条提示》基础版及网络版,结合本地特色,自行组织制作海报、折页、宣传册、语音素材等宣传物料,确保辖区内各旅游场所、旅游经营单位均有规范统一的宣传素材,方便游客阅读知晓。
3.强化宣传推广。督促辖区内旅行社、景区、旅游企业做好《十条提示》的张贴、播放、宣讲工作;结合本地宣传资源,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扩大《十条提示》社会知晓度。
三、密切协作配合,提升工作质效
各地文旅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十条提示》推广工作。要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切实强化游客文明旅游和安全出行意识,减少旅游纠纷和安全隐患。
附件:1-1.新疆“文明游、安全行”十条温馨提示(基础版)
1-2.新疆“文明游、安全行”十条温馨提示(网络版)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4月23日
新疆“文明游、安全行”十条温馨提示
(基础版)
1.参团请选正规社,黑导黑车要谨防
2.上车系好安全带,一路平安赴远方
3.稳驾慢行不逞强,沿途美景尽欣赏
4.乘船穿好救生装,临水行游避险殃
5.野外随队莫离航,禁区荒蛮不可闯
6.拍照守规不越墙,平安留影意飞扬
7.垃圾入袋护美景,洁净山河共守望
8.森林草原禁火种,绿水青山岁月长
9.山区天气多变幻,封闭管控莫违常
10.遇事从容心不慌,求助导游有保障
旅游投诉热线:12345
新疆“文明游、安全行”十条温馨提示
亲爱的游客朋友们,来新疆赴一场山河之约,美景要赏,文明要守,安全更要放在心尖尖上!这十条“暖心小唠叨”,护你玩得开心又安心。
1.报团要认准正规旅行社!车辆没有营运证、导游没有导游证、不签正规合同的,拒绝没商量!
2.上车请系好安全带~新疆路途远又长,系好它,才能安心奔赴每一处诗和远方!
3.行车不超速,弯道不超车!新疆的路再直,也别“飞驰人生”,慢一点,才能看清沿途的每一缕风光!
4.乘船必穿救生衣,别嫌它臃肿!湖水虽美,安全第一,万一“失足”,它可是你的“救命小棉袄”哦!
5.户外游玩不擅自离队,不闯自然保护区、未设立游览设施的野外地带等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跟着队伍走,才不会迷路、错过美景!
6.拍照不越安全线,不爬护栏、不踩危石!美景要留影,安全更要“定格”!
7.垃圾不“流浪”,美景不“蒙尘”!随身带个小袋子,把垃圾打包带走,做新疆美景的“清洁小卫士”!
8.天干物燥多注意,不违规用火、不乱扔烟头~守护绿水青山,从每一个小细节做起!
9.新疆地形复杂、气候变化大,景区或公路可能因极端天气临时封闭,还请游客朋友们多理解、多配合,安全永远比打卡更重要!
10.遇到突发情况别慌张,及时联系导游或当地工作人员,冷静应对,你的身后,有我呢!
愿你带着文明出发,载着欢喜返程,在新疆的蓝天白云下,收获一段安全又治愈的美好旅程。
旅游投诉热线: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