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七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068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4-12 | 发布日期 | 2024-05-08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新疆政府网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235号
《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七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4年4月3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
2024年4月12日
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七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维护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根据工作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以下政府规章: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1996年9月2日自治区经贸委、工商局、新疆军区后勤部新经贸商字〔1996〕214号发布根据1997年11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1997〕97号修订根据2002年5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4号修正)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土地复垦规定》办法(1994年11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8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5号修正)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1998年5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6号发布)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水实施办法(1996年4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1996〕49号批准1996年4月24日自治区建设厅新建法字〔1996〕7号发布根据1997年11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1997〕97号修订根据2004年6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修正根据2010年12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5号修正)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1997年11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3号发布)
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2011年4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6号发布)
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2011年4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7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