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3-01025 | 主题分类 | 工商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农民专业合作社 设立登记 材料规范 | 成文日期 | 2023-06-06 12:09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3-06-06 12:03 |
发文单位 |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8.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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