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告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3-00362 | 主题分类 | 工商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行政处罚 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3-02-01 10:24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3-02-02 10:12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阿克陶县昌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44户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规定,阿克陶县昌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44家公司(名单附后)属于长期停业未经营和未依法注销登记,你(单位)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六十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上述144家公司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公告。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阿克陶县人民政府或向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阿克陶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908-5722901
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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