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公开征集违法线索的通告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0782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16 10:25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发布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
为严厉打击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阿克陶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违法线索,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问题线索
1.不落实进货查验问题。未按规定查验原料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索取检验报告,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不到位。
2.“两超一非”问题。超范围、超限量添加日落黄等着色剂和亚硝酸盐等防腐剂生产肉制品,非法使用工业碱、酸性橙等非食用物质清洗加工肉制品,餐饮服务环节违规使用亚硝酸盐加工肉制品。
3.掺杂掺假问题。不法分子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马、驴等)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牛(羊、马、驴等)肉制品。
4.虚假标注标签问题。肉制品标签标注内容与实际不符,配料标注与生产投料不一致,配料表造假及篡改生产日期等问题。
5.网络直播营销不规范问题。无经营资质,虚假宣传原料产地,误导宣传“不添加”“零添加”,宣称治疗或预防疾病功能,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肉制品,伪造产地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货不对板,恶意诋毁等。
6.无证生产加工问题。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加工肉制品,隐蔽在“黑窝点”生产加工肉制品,逃避监管等违法行为。
(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线索
1.生产销售“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
2.制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注意包装是否破损、胀气,标签印刷是否模糊。
3.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
4.仿冒知名品牌食品商标或包装(俗称“山寨”食品,误导消费者购买的食品)。
5.虚假标注食品成分、性能和功效,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二、举报原则
1.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违法犯罪事实要有必要的证据;
2.举报人要遵循实际,实事求是,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举报途径
广泛发动人民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社会监督,推进社会共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12315、0908-5722144
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