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阿克陶县希望综合门诊部行政处罚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0958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6-05-11 | 发布日期 | 2026-05-11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 |
为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使用工作的安排部署,严厉打击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2026年3月9日,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阿克陶县希望综合门诊部存在静脉输液重复收费的问题。经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立案调查、集体讨论、法制审核、事先告知等法定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第二十九条,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是责令退回,责令该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470.37元;
二是罚款,处违规金额1倍罚款,共计5470.37元。
三是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对医师及医保负责人2人每人记2分。
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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