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家属冒用已死亡参保人员医疗凭证就医购药情况的通告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1105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6-18 12:53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
相关单位及广大参保群众:
近期,在医疗保障核查工作中,发现了多起死亡人员家属冒用医疗凭证就医购药的违规行为。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经调查核实,伊某提、阿某尔、艾某义等62名死亡人员家属在明知其家属已去世的情况下,仍冒用其医疗凭证进行就医购药。其中,违规行为最多是冒名购药。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医疗保障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不仅损害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也破坏了社会公平和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
针对上述情况,医疗保障局按照相关协议规定,对已支付的违规费用进行追回,并对涉事家属进行严肃教育批评,并其退回违规享受医保基金。同时,责令涉及的医药机构立即整改,加强对就医购药人员身份信息的核验,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目前,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共计追回家属冒用已死亡参保人员医疗凭证违规享受医保基金5.56万元。
医保基金是广大参保人员的“救命钱”,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在此,呼吁广大参保居民严格遵守医保规定,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同时,也要求各医药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管理,共同守护好医保基金的安全。如您身边发现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请及时进行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908-5720118
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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