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开展公共场所监督检查工作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1451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2026-07-09 17:10 |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7-09 18:06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
为强化公共场所主体责任,引导主体责任人自觉依法执业。近日,阿克陶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对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督检查指导,维护我县公共场所稳定的经营环境。
此次监督检查重点针对公共场所是否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证照是否合法、卫生制度落实、公共用具消毒等方面开展全方面监督检查,累计检查公共场所12家,检查中发现个别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公共用具未及时消毒、未配备“三防”设施、未张贴禁止吸烟标识等问题,监督人员对检查场所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指导培训,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份,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要求经营主体加强行业自律,依法执业、守法经营,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持续规范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进一步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整体水平。
解读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