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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克陶县嘉新网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5-00600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阿克陶县嘉新网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 成文日期 2025-02-14 18:16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5-02-14 18:16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阿克陶县)文综罚字〔2025〕F-000001号

当事人:阿克陶县嘉新网吧

证照(证件)名称及编号(号码):营业执照91653022MA776U190J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周永芹

住所(住址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人民东路55院13号楼202门面房⠼/span>

(违法事实和证据)阿克陶县嘉新网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建议给予阿克陶县嘉新网吧5000元(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理由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综上,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阿克陶县支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阿克陶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阿克陶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阿克陶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02月14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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