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潍坊杰顺桥梁工程有限公司“8·10”一般触电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1455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评估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5-07-21 12:13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22 12:13 |
| 发文单位 | 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2023年8月10日9时10分许,位于阿克陶县阿克达拉牧场阿克达拉村1组境内潍坊杰顺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0万元(不含事故罚款金额),并于2023年11月24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规定,阿克陶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25年7月17日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阿克陶县潍坊杰顺桥梁工程有限公司“8·1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依据《阿克陶县潍坊杰顺桥梁工程有限公司“8·1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7月18日事故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了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并抽查涉事企业员工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情况,核实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同时对同类型企业进行了抽查。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潍坊杰顺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反馈,并提出整改落实建议。
二、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对以下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如下:
(一)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1.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潍坊杰顺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顺福给予行政处罚。
2.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潍坊杰顺桥梁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孙杰给予行政处罚。
3.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潍坊杰顺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二)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潍坊杰顺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作出处人民币10560元(壹万零伍佰陆拾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顺福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2.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潍坊杰顺桥梁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孙**作出处人民币5280元(伍仟贰佰捌拾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项目经理孙杰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3.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潍坊杰顺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50万元整(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整改防范措施建议,评估组对事故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杜绝“三违”现象。
(二)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系统、技术、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
(三)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切实将安全风险管控在隐患形成之前,将事故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确保生产安全。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提高职工业务技能和风险辨识能力,增强职工自保、互保和按章作业意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四、评估结论意见
从阿克陶县潍坊杰顺桥梁工程有限公司“8·10”一般触电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总体情况看,评估工作组认为,本起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能够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落实到位,严肃处理了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其人员,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事故责任企业、事发地和县直有关部门均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全县各类企业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行业领域相关人员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落实安全责任,在没有提前准备现场防护、专人监护的情况下,存在违规作业的现象,安全意识淡薄。
二是企业个别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自保意识不强,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对员工的安全警示教育和培训重视程度不够,对操作规程等培训的针对性不足,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把关不严。
六、工作建议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提出以下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理,尤其是重大隐患问题整改清零。
(二)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对现场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现场违规冒险作业要高度重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严格遵章作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现场负责人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进一步汲取事故教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汲取阿克陶县潍坊杰顺桥梁工程有限公司“8·10”一般触电事故教训,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专题进行研究,落实各项安全责任。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明确各部门整治职责和任务分工,全面推动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问题清单
附件2:经验做法清单
附件3:工作建议清单
附件1
问题清单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落实安全责任,在没有提前准备现场防护、专人监护的情况下,存在违规作业的现象,安全意识淡薄。
(二)企业个别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自保意识不强,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对员工的安全警示教育和培训重视程度不够,对操作规程等培训的针对性不足,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把关不严。
附件2
经验做法清单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杜绝“三违”现象。
(二)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系统、技术、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
(三)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切实将安全风险管控在隐患形成之前,将事故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确保生产安全。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企业组织现场集中教育、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视频等多种教育手段,积极切实提高职工业务技能和风险辨识能力,增强职工自保、互保和按章作业意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附件3
工作建议清单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理,尤其是重大隐患问题整改清零。
(二)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施工方及其下属企业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对现场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现场违规冒险作业要高度重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严格遵章作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现场负责人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进一步汲取事故教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汲取阿克陶县潍坊杰顺桥梁工程有限公司“8·10”一般触电事故教训,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专题进行研究,落实各项安全责任。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明确各部门整治职责和任务分工,全面推动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