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9·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1454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评估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5-07-21 12:02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22 12:02 |
| 发文单位 | 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2023年9月16日2时20分许,位于阿克陶县布伦口乡苏巴什村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选矿厂干选站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件,造成1人死亡,并于2023年11月24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规定,阿克陶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对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25年7月17日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公安局、总工会)组成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评估组,对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9·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依据《阿克陶县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9·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7月18日事故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了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并抽查涉事企业员工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情况,核实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同时对同类型企业进行了抽查。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反馈,并提出整改落实建议。
二、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一)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1.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刘军华给予行政处罚。
2.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艾合买提江·买买提热衣木给予行政处罚。
3.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选矿厂厂长(主要负责人)张万福给予行政处罚。
4.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阿克陶县冠荷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杨德成给予行政处罚。
5.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周福科给予行政处罚。
6.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阿克陶县冠荷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选矿厂干选站车间主任(现场负责人)魏旭给予行政处罚。
7.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6.5.1.2的规定,对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8.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阿克陶县冠荷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二)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刘军华作出处2022年年收入40%的罚款,即人民币39443.6元(叁万玖仟肆佰肆拾叁元陆角整),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2.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艾合买提江·买买提热衣木作出处2022年年收入20%的罚款,即人民币18709.2元(壹万捌仟柒佰零玖元贰角整),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3.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选矿厂厂长(主要负责人)张万福作出处2022年年收入20%的罚款,即人民币17948.4元(壹万柒仟玖佰肆拾捌元四角整),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4.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阿克陶县冠荷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杨德成作出处2022年年收入40%的罚款,即人民币24758.07元(贰万肆仟柒佰伍拾捌元柒分),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5.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周福科作出处2022年年收入20%的罚款,即人民币18652.2元(壹万捌仟陆佰伍拾贰元贰角整),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6.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阿克陶县冠荷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选矿厂干选站车间主任(现场负责人)魏旭作出处2022年年收入20%的罚款,即人民币19200元(壹万玖仟贰佰元整),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7.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6.5.1.2的规定,对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50万元整(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8.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阿克陶县冠荷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0万元整(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和实施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员工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二是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情况。努力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三是加强现场管理。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阿克陶县冠荷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完善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杜绝违章作业,佩戴安全帽进入工作区域。同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实整改措施,形成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阿克陶县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落实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工作。督促矿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一是组织全县矿山企业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二是采用企业自查上报与主管部门检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实地核验检查企业整改效果。三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定期组织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对矿山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检查工作。四是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企业规范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鼓励企业组织现场集中教育、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视频等多种教育手段,丰富培训方式,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加大督查力度,把企业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纳入行业安全监管的重点内容来抓,确保矿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到位。
四、总体评估意见
从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9·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总体情况看,评估工作组认为,本起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能够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落实到位,严肃处理了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其人员,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事故责任企业、事发地和县直有关部门均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全县各类企业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行业领域相关人员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中,存在隐患未及时发现和处理的情况。
二是企业个别从业人员风险意识不足,遵章守纪意识不强,自保意识不强,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是在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的专项行动中,企业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排查治理还需加大力度。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提出以下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矿山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施工方及其下属企业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对现场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现场违规冒险作业要高度重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严格遵章作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现场负责人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进一步汲取事故教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汲取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9·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教训,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专题进行研究,落实各项安全责任。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明确各部门整治职责和任务分工,全面推动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问题清单
2.经验做法清单
3.工作建议清单
“9·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组
(阿克陶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5年7月21日
附件1
问题清单
1.矿山企业1名低压电工特种作业许可证未按期复审。
2.采场剥离作业区缺少夜间照明设备。
3.未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边坡安全管理和检查制度。
4.4213m作业平台未设置警示标志和标识。
附件2
经验做法清单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全县矿山企业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矿山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员工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进一步提升了发展和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加强现场管理,各矿山企业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完善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杜绝违章作业,佩戴安全帽进入工作区域。同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实整改措施,形成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推动整改成效,采用企业自查上报与主管部门检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对矿山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检查工作,实地核验检查企业整改效果,巩固整改成果。
(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企业规范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鼓励企业组织现场集中教育、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视频等多种教育手段,丰富培训方式,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情况。同时,加大督查力度,把企业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纳入行业安全监管的重点内容来抓,确保矿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到位。
附件3
工作建议清单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各矿山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方及其下属企业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对现场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现场违规冒险作业要需坚持“零容忍”原则,从“即时制止、根源彻查、从严追责、系统整改”四个维度闭环管控,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现场负责人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进一步汲取事故教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汲取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9·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教训,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专题进行研究,落实各项安全责任。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明确各部门整治职责和任务分工,全面推动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