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阿克陶县依格孜牙河克孜勒陶乡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7·9”一般触电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1958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评估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6-09-28 13:25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9-28 13:25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
2025年7月9日8时10分许,位于阿克陶县克孜勒陶镇乌尔都隆窝孜村境内阿克陶县依格孜牙河克孜勒陶乡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工地发生一起一般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5万元(不包括事故赔偿金额和事故罚款金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6号)等相关规定,经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同意,2025年7月16日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和县水利局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阿克陶县依格孜牙河克孜勒陶乡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7·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并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并于2025年10月11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规定,阿克陶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26年6月25日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水利局、总工会有关人员组成的阿克陶县依格孜牙河克孜勒陶乡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7·9”一般触电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依据《阿克陶县依格孜牙河克孜勒陶乡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7·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6月30日事故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了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并抽查涉事企业员工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情况,核实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同时对同类型企业进行了抽查。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濮阳市黄龙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反馈,并提出整改落实建议。
二、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情况事故
《事故调查报告》对以下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如下: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图某,系濮阳市黄龙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忽视自身安全,违规作业,对该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图某在本次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
(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1.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濮阳市黄龙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2.由阿克陶县水利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中资红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处理。
3.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濮阳市黄龙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项目部总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郑某给予行政处罚。
4.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系濮阳市黄龙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易某给予行政处罚。
5.由阿克陶县水利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中资红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受委托)负责人李某依法处理。
6.由阿克陶县水利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中资红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现场监理员雷某依法处理。
(三)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濮阳市黄龙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给予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公司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2.由阿克陶县水利局按本项目监理合同,对中资红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计取本项目监理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该笔违约金将直接在未支付监理服务费尾款中予以抵扣,不再另行收缴。
3.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阶次的规定,给予濮阳市黄龙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项目部总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郑某人民币32592元(叁万贰仟伍佰玖拾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4.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阶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对系濮阳市黄龙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易某人民币13344.07元(壹万叁仟叁佰肆拾肆元柒分)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5.由阿克陶县水利局对中资红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受委托)负责人李某开展事故情况谈话,责令该监理单位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内部追责、安全教育及考核处理。
6.由阿克陶县水利局对中资红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现场监理员雷某开展事故情况谈话,责令该监理单位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内部追责、安全教育及考核处理。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评估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4项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评估组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具体如下:
(一)安全理念树立与基础管理整改措施落实评估。企业已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召开全员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事故经过、剖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核心准则。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强化施工现场内部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压实安全思想防线,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二)依法合规生产与现场规范管控措施落实评估。该建筑施工企业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安全技术及专职管理人员,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企业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施工工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全部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建立定期排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隐患排查机制,对排查隐患建立台账、跟踪督办、闭环整改,隐患未整改到位前,严禁对应工序作业,杜绝带险施工。
(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评估。企业已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结合各岗位、各工序作业风险特点,完成全厂安全风险分级辨识,明确风险管控责任人与管控措施,从源头降低安全隐患滋生概率。同时,健全项目安全专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特种作业票证管理制度,杜绝无审批、无监护、无方案违规作业行为。
(四)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能力建设落实评估。企业针对性优化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结合本次事故特点、各岗位作业风险、典型违章案例制定分层分类培训计划,对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开展专项安全技能、风险辨识、应急处置、规范作业等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员工业务操作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相互救护意识,员工按章作业的自觉性显著提升。
四、评估结论意见
从阿克陶县依格孜牙河克孜勒陶乡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7·9”一般触电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总体情况看,评估工作组认为,企业针对本次事故制定的四项整改和防范措施已全部落实完成,整改工作真实、有效、合规,事故暴露的核心安全隐患全部整改闭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现场管控更加规范、全员责任更加明晰、应急保障更加有力,已基本消除本次事故引发的安全风险,具备恢复正常安全生产的条件。
五、存在问题
(一)长效管控韧性不足:本次整改以专项整治为主,短期整改成效突出,但部分安全管理制度、管控措施依赖专项督查推动,日常常态化管控力度不足,存在“整改期严格、日常期松懈”的潜在风险。
(二)全员安全意识参差不齐:管理层、核心作业岗位安全意识提升明显,但基层辅助岗位、新入职员工仍存在侥幸心理,风险辨识能力不足,常态化安全警示教育的渗透力有待加强。
六、工作建议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提出以下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安全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压紧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全覆盖巡查检查。对现场发现的各类隐患建立问题清单,现场下达整改文书,明确整改时限与标准,全程跟踪督办整改进度。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对监管部门反馈的隐患及自查的隐患及时处理,尤其是重大隐患问题整改清零。
(三)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施工方及其下属企业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对现场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现场违规冒险作业要高度重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严格遵章作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现场负责人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进一步汲取事故教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汲取阿克陶县依格孜牙河克孜勒陶乡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7·9”一般触电事故教训,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专题进行研究,落实各项安全责任。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明确各部门整治职责和任务分工,全面推动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问题清单
附件2:经验做法清单
附件3:工作建议清单
阿克陶县依格孜牙河克孜勒陶乡段中小河
流治理工程“7·9”一般触电事故
(阿克陶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
问题清单
一是长效管控韧性不足:本次整改以专项整治为主,短期整改成效突出,但部分安全管理制度、管控措施依赖专项督查推动,日常常态化管控力度不足,存在“整改期严格、日常期松懈”的潜在风险;
二是全员安全意识参差不齐:管理层、核心作业岗位安全意识提升明显,但基层辅助岗位、新入职员工仍存在侥幸心理,风险辨识能力不足,常态化安全警示教育的渗透力有待加强。
经验做法清单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杜绝“三违”现象。
(二)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系统、技术、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
(三)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切实将安全风险管控在隐患形成之前,将事故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确保生产安全。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企业组织现场集中教育、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视频等多种教育手段,积极切实提高职工业务技能和风险辨识能力,增强职工自保、互保和按章作业意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工作建议清单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提出以下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安全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压紧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全覆盖巡查检查。对现场发现的各类隐患建立问题清单,现场下达整改文书,明确整改时限与标准,全程跟踪督办整改进度。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对监管部门反馈的隐患及自查的隐患及时处理,尤其是重大隐患问题整改清零。
(三)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施工方及其下属企业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对现场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现场违规冒险作业要高度重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严格遵章作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现场负责人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进一步汲取事故教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汲取阿克陶县依格孜牙河克孜勒陶乡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7·9”一般触电事故教训,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专题进行研究,落实各项安全责任。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明确各部门整治职责和任务分工,全面推动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