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江西工业园科邦锰业制造有限公司“8・31”一般闪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2022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评估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6-10-12 17:36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6-10-12 17:36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
2025年8月31日15时05分许,阿克陶江西工业园科邦锰业制造有限公司电解四作业区4#高位池防腐维修作业现场发生一起闪爆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6.342万元(不含事故罚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6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等规定,经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阿克陶江西工业园科邦锰业制造有限公司“8·31”一般闪爆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2025年10月15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经县政府批复结案。按照评估工作相关要求,阿克陶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局、县总工会、阿克陶江西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人员组成阿克陶江西工业园科邦锰业制造有限公司“8·31”一般闪爆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评估工作组严格对照经批复的《阿克陶江西工业园科邦锰业制造有限公司“8・31”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单位及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9月15日事故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了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并抽查涉事企业员工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情况,抽查科邦公司、天华公司项目管理资料,核实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同时对同类型企业进行了抽查。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阿克陶江西工业园科邦锰业制造有限公司反馈,并提出整改落实建议。
二、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对以下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如下:
(一)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1.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天华公司驻科邦锰业项目部负责人(经理)王某给予行政处罚。
2.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天华公司驻科邦锰业项目部现场监护人员张某给予行政处罚。
3.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中远公司驻科邦公司监理工程师刘某给予行政处罚。
4.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中远公司驻科邦公司现场监理员郭某给予行政处罚。
5.由科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给予科邦锰业工程部管理人员王某处理,处理结果报送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6.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责任单位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事故主体责任单位,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二)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追究落实情况
1.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对王某作出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行政处罚,即人民币56004.09元(伍万陆仟零肆元零玖分整),当事人已足额缴纳罚款。
2.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对张某作出上一年年收入20%罚款行政处罚,即人民币12352.25元(壹万贰仟叁佰伍拾贰元贰角伍分整),当事人已足额缴纳罚款。
3.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对刘某作出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行政处罚,即人民币17079.5元(壹万柒仟零柒拾玖元伍角整),当事人已足额缴纳罚款。
4.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对郭某作出上一年年收入20%罚款行政处罚,即人民币10500.06元(壹万零伍佰元零陆分整),当事人已足额缴纳罚款。
5.阿克陶科邦锰业制造有限公司按照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完成王某问责处理,内部处理会议记录、处理文件齐全,已将处理结果报送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6.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对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企业已足额缴纳罚款。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3项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评估组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具体如下:
(一)全面深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体系。科邦公司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46768-2025),修订印发《科邦锰业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度覆盖有限空间、动火、高处、盲板抽堵等八大危险作业,细化作业风险辨识、分级审批、现场监护、过程管控、完工验收全链条管理要求,将国家标准技术要求转化为企业内部可执行操作准则,危险作业制度管控链条基本完整。二是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实现隐患闭环管理。科邦公司组织开展全厂覆盖式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生产车间、物资仓库、办公及公用辅助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开展排查,重点核查了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动火防火措施等内容,累计排查发现隐患188项。企业严格落实“五定”要求建立隐患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措施、资金及应急处置方案,实行销号管理,188项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复核验收。同步投入20.1万元配齐灭火器、消火栓、自救式呼吸器等消防器材,补齐消防硬件短板,火灾防控硬件条件得到改善。三是强化安全教育警示、风险隐患研判。组织开展“8・31”安全警示教育系列活动,采取事故案例复盘、警示教育视频、安全黑板报、安全家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覆盖各车间及职能部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红线意识。每日组织车间、外包单位开展“112”风险研判,预判高危作业及极端天气安全风险。落实隐患上报奖励制度,鼓励一线员工主动排查上报隐患,累计收到员工上报隐患180余条,发放奖励17400元,形成“全员自查、分级整改、复核销号”工作闭环。同时常态化组织火灾疏散、有限空间、防腐工程中毒闪爆火灾综合应急演练,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火灾疏散应急演练15次、有限空间应急演练4次,针对演练暴露出的问题落实整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强化外包施工单位全过程管控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外包队伍源头准入管理。修订《科邦锰业外来单位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外来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条件。对拟进场施工单位开展资质文件、人员资格审核校验,对资质不全、安全管理体系缺失、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单位禁止入厂作业,从入口环节管控外包队伍安全条件。二是将外包作业纳入企业统一安全监督范畴。把外包施工现场纳入企业日常安全巡查、专项检查、联合督查范围,实现外包作业与内部作业同等标准监督检查,加大外包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督频次与检查力度,及时发现现场各类违章行为。三是落实违章惩戒约束机制。明确外包单位违章作业分级考核标准,设定安全风险抵押金最低扣罚2000元的处罚底线;对严重违章、重复违章、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外包单位,采取加倍扣罚抵押金、约谈主要负责人、纳入作业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倒逼外包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到外包作业各环节。
(三)提升现场安全劳动防护用品配置和管理水平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消防防护救援物资投入配置。科邦公司投入20.1万元采购灭火器、消火栓箱、消防水带水枪、自救式呼吸器等一批消防应急器材,补齐厂区原有消防器材存量不足短板,从业人员初期火灾处置的物资保障条件得到提升。二是配齐高危作业应急防护救援装备。针对中毒窒息、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投入专项经费49118.6元,采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三脚架救援系统、移动式风机、应急急救箱、AED除颤装置等应急防护救援装备,补齐关键应急装备缺口,满足有毒有害、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条件下人员防护、自救互救及现场救护需要。三是规范物资运维管理,强化现场风险警示。针对演练发现应急物资分散、无专人管理问题,设置应急物资库,落实专人负责应急物资维护、盘点,保障装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采购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识牌465块,在全部有限空间作业点位醒目位置张贴布设,强化现场作业风险提示,提醒作业人员落实防护要求,进一步夯实现场劳动防护安全基础。
四、评估结论意见
从阿克陶江西工业园科邦锰业制造有限公司“8・31”一般闪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总体情况看,评估工作组认为,本起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能够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落实到位,严肃处理了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其人员,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事故责任企业、事发地和县直有关部门均深刻汲取了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全县各类企业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行业领域相关人员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评估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1.阿克陶江西工业园科邦锰业制造有限公司未认真开展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辨识,对有限空间管理及作业缺乏指导性资料。
2.阿克陶江西工业园科邦锰业制造有限公司酸雾吸收塔沉淀池未进行风险辨识,未建立台账、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示。
3.安全教育培训重理论、实操不足。企业培训以课堂授课为主,防静电操作、有限空间逃生、初期火灾处置实操训练占比不足。
六、工作建议
(一)从严压实监管责任,持续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
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扛起监管职责,聚焦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控、安全教育培训等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和常态化执法,组织开展辖区工贸企业专项排查,重点核查沉淀池、酸雾吸收塔等隐蔽高危场所,严查企业风险辨识缺失、安全台账不完善、现场警示标识缺位、作业无规范指导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张清单,实行闭环动态管理,对整改滞后、屡查屡犯企业从严处置、挂牌督办。要常态化开展隐患回头看和事故警示教育,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监管层面杜绝同类事故隐患滋生。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规范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溯源排查,组织专业力量对作业区域开展无死角再辨识、再排查,完善重点点位清单、风险辨识资料、管控台账及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风险告知卡等指导性资料,实现风险管控有据可依。二是优化安全教育培训模式,彻底整改重理论、轻实操的问题,提升实操培训占比,常态化开展有限空间应急逃生、初期火灾处置、突发闪爆事故处置等实战化训练,全面提升全员实操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三是细化全员安全岗位职责,将隐患排查、现场管控、教育培训等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杜绝责任悬空、管理缺位。
(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案促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各行业监管部门、辖区各类生产企业要以科邦锰业“8·31”一般闪爆事故为深刻警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核心方针,严格对照本次事故暴露出的现场管控不规范、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标整改,举一反三排查同类安全隐患。各方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细化管控措施、补齐管理短板、完善管理制度,常态化抓实隐患排查治理、人员安全教育、现场安全管控等重点工作,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切实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附件1:问题清单
附件2:经验做法清单
附件3:工作建议清单
阿克陶江西工业园科邦锰业制造有限公司
“8·31”一般火灾伤害事故评估组
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6年9月28日
附件1
问题清单
1.阿克陶江西工业园科邦锰业制造有限公司未认真开展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辨识,对有限空间管理及作业缺乏指导性资料。
2.阿克陶江西工业园科邦锰业制造有限公司酸雾吸收塔沉淀池未进行风险辨识,未建立台账、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示。
3.安全教育培训重理论、实操不足。企业培训以课堂授课为主,防静电操作、有限空间逃生、初期火灾处置实操训练占比不足。
附件2
经验做法清单
一是健全制度管控体系,抓实隐患排查治理。对标国家最新安全规范标准,修订完善企业八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细化全流程管控细则,实现危险作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常态化开展全覆盖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建立隐患台账,严格落实“五定”销号管理,全面清零各类安全隐患。同时丰富安全教育形式,常态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全员风险研判,落实隐患上报奖励机制,常态化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并整改短板问题,构建全员参与、全程管控、闭环落实的风险防控体系。
二是严把外包准入监管,压实施工安全责任。完善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制,严格外包队伍源头资质审核,从严把控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准入条件,杜绝不合格队伍入厂作业。将外包作业纳入企业统一安全监管体系,实行与内部作业同标准、高频次巡查督查,全方位管控外包施工现场安全。建立分级违章惩戒机制,设立处罚底线,通过扣罚风险抵押金、约谈问责、黑名单管理等刚性手段,倒逼外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外包作业安全管理漏洞。
三是加大安全物资投入,补齐现场防护硬件短板。聚焦厂区防火、高危作业防护等关键领域,专项投入资金配齐消防应急器材、救援设备、急救设施等物资,有效补齐厂区原有安全硬件缺口,全面提升初期火灾处置、有限空间作业自救互救、现场应急救护保障能力,从硬件层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有效防范化解中毒窒息、火灾闪爆等各类作业风险。
附件3
工作建议清单
一是从严压实监管责任,持续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扛起监管职责,聚焦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控、安全教育培训等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和常态化执法,组织开展辖区工贸企业专项排查,重点核查沉淀池、酸雾吸收塔等隐蔽高危场所,严查企业风险辨识缺失、安全台账不完善、现场警示标识缺位、作业无规范指导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张清单,实行闭环动态管理,对整改滞后、屡查屡犯企业从严处置、挂牌督办。要常态化开展隐患回头看和事故警示教育,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监管层面杜绝同类事故隐患滋生。
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规范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溯源排查,组织专业力量对作业区域开展无死角再辨识、再排查,完善重点点位清单、风险辨识资料、管控台账及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风险告知卡等指导性资料,实现风险管控有据可依;优化安全教育培训模式,彻底整改重理论、轻实操的问题,提升实操培训占比,常态化开展有限空间应急逃生、初期火灾处置、突发闪爆事故处置等实战化训练,全面提升全员实操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细化全员安全岗位职责,将隐患排查、现场管控、教育培训等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杜绝责任悬空、管理缺位。
三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案促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各行业监管部门、辖区各类生产企业要以科邦锰业“8·31”一般闪爆事故为深刻警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核心方针,严格对照本次事故暴露出的现场管控不规范、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标整改,举一反三排查同类安全隐患。各方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细化管控措施、补齐管理短板、完善管理制度,常态化抓实隐患排查治理、人员安全教育、现场安全管控等重点工作,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切实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