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040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 成文日期 | |
文 号 | 陶自然资责改字〔2024〕3号 | 发布日期 | 2024-03-18 19:19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
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疆阿克陶县琼阔克萨依鲁吉勒戈铜金多金属矿勘探):
你(公司)持有新疆阿克陶县琼阔克萨依鲁吉勒戈铜金多金属矿勘探探矿证,证号T6500002008083010013086,有限期限2021年12月13日至2026年12月13日,自取得探矿证以来一直未开展地质勘查工作,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9月25日对你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在一年内完成整改,经我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多次督促,你公司仍逾期未履行探矿权人义务,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行为,违反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后于2024年4月20日前予以改正,完成最低勘查投入或者主动申请注销探矿权,逾期不改正的,视为情节严重,我局将依法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吊销勘查许可证的处理建议。
联系人:阿布都沙地尔·吐尔洪、胡军德
电话:0908-5726567
地址: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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