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公示信息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0019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违法案件公示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12:51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12:51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
| 序号 | 处罚文号 | 被处罚单位(公司)或个人名称 | 违法类型 | 违反法律法规 | 违法事实及行政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日期 | 处罚执行情况 | 备注 |
| 1 | 陶自然资罚字(2024)10号 | 某公司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2024年1月19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核实2023年土地卫片SX6530222023061707080196、SX6530222023061707080197号图斑时发现,阿克陶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擅自在阿克陶县阿克陶县巴仁乡巴仁村占用国有未利用土地1506.67平方米(2.26亩)修建颗粒饲料厂办公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处理。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国有未利用地每平方米按照100元处理,1506.67平方米合计罚款150667元(壹拾伍万零陆佰陆拾柒元整)。 |
20240301 | 已经申请阿克陶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2 | 陶自然资罚字(2024)27号 | 某公司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2024年1月26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核查2023年土地卫片6530222023070307180015时发现,阿克陶县恒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擅自在阿克陶县巴仁乡巴仁村范围内占用土地0.94亩修建彩钢房和水泥地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处理。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
20240510 | 当事人已经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 |
| 3 | 陶自然资罚字(2024)45号 | 木某 | 无证开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2024年7月23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接到阿克陶县人民政府转办线索,经县自然资源局和我大队核实,2023年3月至10月,木里拉买提·提拉汗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按照塔尔乡阿克库木村民委员会的安排,在阿克陶县塔尔乡阿克库木村塔莎古道范围内清理泥石流冲刷下来的建筑用砂资源7820立方米,拉运到国家电网公司在塔尔乡牧区架设铁塔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处理 | 1、责令停止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7820立方米×10.4元/立方米=81328元(捌万壹仟叁佰贰拾捌元整); 3、并处违法所得10%的罚款8133元(捌仟壹佰叁拾叁元整)。 |
20240906 | 当事人已缴纳89461元罚款 | |
| 4 | 陶自然资罚字(2024)57号 | 某村委会 | 买卖矿产资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2024年7月23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查处哈帕尔·克热木无证开采建筑用砂资源案时发现,阿克陶县塔尔乡库祖村民委员会未办理采矿许可证,2022年8月20日与哈帕尔·克热木签订《戈壁料买卖合同》,擅自买卖建筑用砂资源,270立方米建筑用砂资源收取414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处理 | 1、责令停止买卖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4148元(肆仟壹佰肆拾捌元整); 3、并处违法所得30%的罚款1244元(壹仟贰佰肆拾肆元整)。 |
20241212 | 当事人已缴纳5392元罚款 | |
| 5 | 陶自然资罚字(2024)60号 | 某农家乐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2024年9月29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对2024年季度卫片ZF65302220240904014022号图斑实地核查发现,阿克陶县黑石头农家院店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擅自在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恰勒马艾日克村范围内占用一般耕地253.33平方米(0.38亩)修建游泳池,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处理。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
20241022 | 当事人已经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 |
| 6 | 陶自然资罚字(2024)76号 | 某度假村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2024年10月24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对2024年土地卫片65302220240904014033号图斑实地核查发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居鲁克巴什水上乐园度假村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2023年9月擅自在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恰勒马艾日克村范围内占用其他草地152.68平方米(0.23亩)修建三层楼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处理。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其他草地每平方米按照100元处罚,152.68平方米合计罚款15268元(壹万伍仟贰佰陆拾捌元整)。 |
20241212 | 当事人已缴纳15268元罚款 | |
| 7 | 陶自然资罚字(2024)77号 | 某公司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2024年11月14日,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陕西龙域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2008年擅自在阿克陶县木吉乡布拉克村范围内占用土地18255平方米(27.38亩)修建彩钢房和水泥地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四款处理。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存量建设用地每平方米按照5元处罚,15442平方米罚款77210元(柒万柒仟贰佰壹拾元整); 3、草地每平方米按照10元处理,2813平方米罚款28130元(贰万捌仟壹佰叁拾元整)。 |
20241209 | 当事人已缴纳10534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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