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阿克陶县疆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批复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2544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5-11-11 13:48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12 13:28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民政局 |
阿克陶县疆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成立阿克陶县疆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申请》收悉。经审核,该中心已具备成立条件,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成立阿克陶县疆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准予登记。
阿克陶县疆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为阿克陶县委社会工作部。该中心成立后,应遵循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开展活动,重大活动事项提前打报告,每年按时接受年检,为阿克陶县经济发展做出积极奉献。
解读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