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二期)
索 引 号 | AKT025-2021-000145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监督 合格 食品 核查 查处 处置 情况的 第二 | 成文日期 | 2021-09-14 00:00 |
文 号 | 第二期〔〕号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19:54 |
发文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近期,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阿克陶县家泰富综合超市销售的赛尔合扎蛋黄派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7月12日,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受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阿克陶县家泰富综合超市赛尔合扎蛋黄派(糕点)进行抽检,经检验所检项目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大于标准指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0年8月12日,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NO:GC21650011690233412号《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检验报告内容为在该柜台抽检赛尔合扎蛋黄派(糕点)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大于标准指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核查处置情况。经调查,该批海绵蛋糕是当事人于2021年6月8日从阿克陶县热合曼恰奔速配服务部购进,进货数量40袋,进货价格3.5元/袋,销售价格4.5元/袋,40袋均已售完,无库存。鉴于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本局给予当事人免于处罚的决定。
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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