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一期)
索 引 号 | AKT025-2021-00012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监督 合格 食品 核查 查处 处置 情况的 | 成文日期 | 2021-09-17 00:00 |
文 号 | 第一期〔〕号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21:02 |
发文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近期,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阿克陶县阿力穆布菈克超市销售的海绵蛋糕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7月12日,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阿克陶县阿力穆布菈克超市销售的海绵蛋糕进行抽检,经检验所检项目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大于标准指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0年8月12日,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NO:GC21650011690233439号《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检验报告内容为在该柜台抽检海绵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大于标准指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核查处置情况。经调查,该批海绵蛋糕是当事人2021年7月10日从喀什市观望饮食批发部购进,进货数量9袋,进货价格4元/袋,销售价格6元/袋,已于7月12日9袋均被抽检人员购买,无库存,货值金额36元,违法所得18元。鉴于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本局给予当事人免于处罚的决定。
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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