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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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做好自治区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一)支持方向
1.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统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发挥县城和乡镇的枢纽、节点作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①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重点支持)
②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重点支持)
③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④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以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为主,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等设施设备,向生产环节延伸产业链,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各县、市结合本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实际,从以上4个支持方向中推荐拟支持项目。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方向,农产品批发市场原则上不予以支持。
2.家电家具网络回收体系建设项目
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改造提升我区家电家具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聚焦打通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堵点,支持以县域、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家具回收等服务网点,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进一步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主要支持方向如下:
①完善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转设施。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有效提升县域再生资源集聚和中转能力。
②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增加服务功能。
③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统一服务规范,延伸回收网络,实现废旧家电即收即走。
(二)支持方式。对符合本通知支持方向的项目,按照商务部通知要求,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按照“先验后补、据实分配”的原则,对已完成建设并验收且投入运营的建设类项目,在验收完成后实施“事后奖补”。
(三)支持标准。原则上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对部分脱贫地区或经济较为落后地区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0%;单个项目补助上限不高于500万元。
(四)资金管理使用。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绩效评价、审计、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不得用于活动补贴、物流补贴、土建、楼堂馆所建设等。对于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或安排支持。要加强资产监督管理,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主体责任,形成长效机制。有效投资额需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确认。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县(市)范围内符合上述支持方向、未获得各项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警告示信息等。
(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四)申报周期
1.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自2022年1月1日后开工项目,完工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日期以新增有效投资内容对应的发票和银行转账支付凭证时间为准)且正常经营;重大项目采取分期建设的,只对在上述时间段内完成的相关建设内容和投资进行奖补。
2.家电家具网络回收体系建设项目。自2024年1月1日后开工,并于项目资金申报截止日之前完工的项目;重大项目采取分期建设的,只对在上述时间段内已完成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进行补助。
三、组织实施
(一)各县(市、区)公开征集,进行初验。各县(市、区)采取自愿申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征集,向相关单位发查重函,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并向相关单位发函查重,通过初验后推荐至地(州、市)商务局。
(二)地(州、市)组织复核验收。按照“建设一批、验收一批”的工作要求,各地(州、市)商务、财政部门在县(市、区)推荐的基础上对项目申报的合规性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复核验收,验收通过后推荐至自治区商务厅。鼓励有条件的地(州、市)可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复核验收。
(三)自治区级组织评审。自治区商务厅牵头组织第三方机构按照“先材料评审、后现场复核”的程序对各地(州、市)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自治区商务厅对评审结果在官网进行公示,若公示无异议,根据评审结果和资金分配原则拟制奖补资金分配建议。
(四)奖补资金拨付。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在收到自治区财政厅资金拨付指标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奖补资金全额拨付到项目申报单位。
(五)绩效评价。根据要求,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自评。自治区级相关部门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评审验收的基础上,结合对各地(州、市)自评材料的综合分析、评估,最终形成全区此次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自治区级相关部门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同时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建立区级统筹、地级协调、县级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健全县域商业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加强政策统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找准各自着力点,避免重复投入。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州、市)要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纪依规、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推荐。要严格落实项目推荐责任制明确地(州、市)、县(市、区)两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责任人,对申报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申报新增有效投资额的客观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全程负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有关信息须在推荐项目表中如实填报,未明确相关责任人信息的项目视为无效申报。县(市、区)推荐项目信息应及时在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官网公示。
(三)把准遴选原则。各地(州、市)要准确把握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使用的原则和支持重点,把真正能对推动当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产生实效,尤其是对实现当地整县商业类型建设目标有显著促进作用的项目遴选出来。
(四)强化项目监管。各地(州、市)要本着“从严从紧从实”的原则实施项目遴选和资金监管。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须与项目实施申报主体签订关于奖补项目设施设备使用管理承诺协议,对中央财政资金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责任,及时建立企业的固定资产台账,确保资金使用方向可追溯,明确五年内不得自行处置。
(五)做好政策宣传。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的政策措施,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力度。要围绕商业网点改造物流资源整合、商贸企业转型等方面加强对县域商业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的总结梳理,并联合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推广,不断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叶英 宋婉茹,联系方式:0991-2866445
家电家具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王明臣,联系方式:0991-2887326
附件:1.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家电家具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申报
指南
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1月2日
附件1
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指南
一、各地(州、市)申报材料
(一)本地(州、市)县域商业体系工作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工作推进情况、典型案例)。需如实、准确、及时填报县域商业资金管理系统。
(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1)。
二、各县(市)推荐材料
(一)服务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1-2)。县(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目标分解进行填报。
(二)查重函及回复(附件1-3)。县(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属地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供销社、交通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发函协助核查。
(三)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实地检查验收表(附件1-4)。
三、项目申报主体申报材料
(一)封面、目录
封面统一标明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请材料”,标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地址和申报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二)项目申报表(附件1-5)
(三)推荐单位承诺函(附件1-6)
(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单位承诺函(附件1-7)
(五)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1.企业简介: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资产状况、股东构成、企业性质等,发展历程、获得荣誉等情况。
2.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证明材料。
4.企业经营情况:主要经营业务介绍,近三年企业经营情况。
5.审计报告。当年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其他年度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在财政部备案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要求每页赋码)。
6.自有资金证明材料:项目建设周期内至今银行流水,且项目相关支出账户都需提供。
(六)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所属方向、建设性质(新建或改建)、项目建设地址、实施条件、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具体建设内容、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建设周期及进度安排、项目预期取得的成效、预期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有关批复文件。
(1)新建项目须提供发改委立项批复文件;土地证、土地预审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选址意见书;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复或证明文件。
(2)改建项目须提供土地证、房产证、土地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土地或房屋使用证明。
3.项目建设内容含土建内容的需要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设备类的需安装调试报告。
4.项目相关照片。
(1)新建项目:外观全景图、正面左右侧面图、内部建设图、设施设备图、施工现场图等图片,图片下方需要配文字说明。
(2)升级改造类项目应提供改造前后的对比资料,图片下方需要配文字说明。
(七)相关证明材料
1.项目支出汇总清单(附件1-8):包括相关合同、发票、发票核验单、银行支付凭证、摘要、发生日期等;
2.项目支出明细:包括相关的合同、发票、发票核验凭证、银行付款回单等。杜绝提供虚假发票,如提供虚假发票,一经查实,移交税务、司法相关部门处理。
3.发票要求清晰呈现票面信息,如提供模糊看不清的发票,视为无效发票,不予核算统计。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每页须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电子版以PDF格式提交一份。
附件1-1
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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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年度 |
项目位置 |
项目名称 |
建设类型 |
承办企业 |
支持方向 |
总投资额(万元) |
申请奖补金额 |
建设内容 |
建设周期 |
实现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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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XX |
XX县XX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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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 |
XX公司 |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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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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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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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为各地(州、市)商务局汇总后填报
附件1-2
服务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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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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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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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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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万元;地方配套资金 万元;带动社会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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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 |
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快递物流站点,促进流通效率提升、流通成本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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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 |
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村消费提质增效、农村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的地方典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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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3 |
围绕地方特色产业,打造一批县域现代流通供应链,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更加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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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参考值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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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新增改造数量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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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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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提高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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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村快递服务覆盖率提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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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城乡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对比 |
基本持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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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农民增收 |
效果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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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数量同比增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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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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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绩效目标供参考,以正式下达绩效目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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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各地州、县(市、区)均进行填报,不在企业申报材料内。
附件1-3
XX县(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商请对20XX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进行“查重”的函
县(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
我县(市)20XX年确定上报的项目清单中有XX个项目,请贵单位对清单中的XX个项目逐一进行核实,是否已在本部门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并在表中填写查询核实结果,加盖单位印章后于XX月XX日XX时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XX县(市)20XX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查重表)
XX县(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1-4
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实地检查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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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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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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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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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竣工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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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情况 |
□已完工 □实施中 □未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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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现状 |
□良好 □维持经营 □停产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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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入使用情况 |
□良好 □未投入使用 □部分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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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是否享受过其 他财政资金 |
□是(已享受资金名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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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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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验收结论 |
□通过 □不通过 □待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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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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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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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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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为各县(市、区)验收申报项目所需填写的表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申
报
材
料
项目名称:XXX乡镇XXX项目
申报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项目地址: XXX地区XXX县XXX乡镇
申报日期:
附件1-5
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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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公章) |
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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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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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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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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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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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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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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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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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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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职工总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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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
£企业/£科研院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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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度有关经济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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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营业收入 |
利润 |
税收 |
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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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度有关经济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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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营业收入 |
利润 |
税收 |
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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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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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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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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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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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单选) |
£新建 £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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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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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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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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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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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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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2月项目完成进度 |
完成比例: 投资规模: 达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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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市)商务局意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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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市)财政局意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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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6
推荐单位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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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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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申报单位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 2.申报单位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3.承诺所推荐项目真实合法,项目承办主体、建设内容和方向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级通知文件规定; 4.承办主体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承诺所推荐项目未享受过各级财政资金补助,并在项目建设期内能完工并验收; 6.承诺认真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包括履行项目推荐、执行、验收、绩效评估等职能; 7.建立健全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管理; 8.按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表推动工作; 9.参照中央财政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4)要求,根据时间进度统计信息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如有违反上述声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推荐单位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推荐单位:
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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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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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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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7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单位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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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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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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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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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用代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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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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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8.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申请人购置的各类设施设备要及时建立企业的固定资产台账,且五年内不得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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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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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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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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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由授权人签署,须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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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8
项目支出汇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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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 |
金额(元) |
开票时间 |
发票号 |
金额(元) |
开票内容 |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元)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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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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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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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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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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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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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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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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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5年家电家具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申报指南
一、各地(州、市)商务局推荐材料
(一)项目推荐申请报告
(二)项目申报汇总表(参考附件1-1)
二、项目申报主体申报材料
(一)封面、目录
封面统一标明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家电家具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申请材料”,标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地址、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申报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二)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1)
项目申请表由所在地(州、市)商务局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企业简介: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资产状况、股东构成、企业性质等,发展历程、获得荣誉等情况。
2.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企业的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法人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4.企业经营情况:主要经营业务介绍,近三年企业经营情况。
5.经第三方审计通过出具的项目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料须包括首页,第三方资质页、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四)各项目申报企业根据不同支持方向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申报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站项目
1.2024年1月1日至项目申报截止日期间,废旧家电家具仓库建设、货架、地面平整硬化的合同、发票、银行支付回单、仓库权证及照片(只需提供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资料,及资料必须符合申报期间);购买废旧家电回收车辆(含三轮汽车)、叉车等交通设施的银行支付回单、发票、车辆权证、行驶证及车辆照片;购买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的发票及银行支付回单。
2.废旧家具仓库建设和地面平整硬化须提供验收报告及经施工方确认的仓库建设和地面平整硬化面积、单价的证明。
3.项目申报企业与我区有资质的废旧家电回收拆解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4.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项目完工证明和现场彩图(不少于三张)
申报乡镇商业网点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项目
1.2024年1月1日至项目申报截止日期间,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以提供便利的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为目的设立的废旧家电暂存仓库建设费用、货架、购买无动力装置搬运车的合同、发票、银行支付回单、车辆权证、行驶证(只需提供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资料,及资料必须符合申报期间)。
2.建设完成的家电暂存仓库、货架和购买的无动力装置搬运车彩图。
申报废旧家电回收企业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模式项目
1.2024年1月1日至项目申报截止日期间,购买的回收车辆的合同、发票、银行支付回单、车辆登记证书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须符合废旧家具家电回收要求。
2.购买的回收车辆彩图。
(五)项目支出汇总清单(参考附件1-8):包括相关合同、发票、发票核验单、银行支付凭证、摘要、发生日期等。
(六)推荐单位承诺函(附件2-2)。
(七)家电家具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单位承诺函(附件2-3)。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每页须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电子版以PDF格式提交一份。
附件2-1
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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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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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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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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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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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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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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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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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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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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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单选) |
£私营 £股份制 £国有 £集体 £有限责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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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范围(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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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数量和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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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度有关经济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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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营业收入 |
利润 |
税收 |
资产负债率% |
主要回收物及回收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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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度有关经济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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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营业收入 |
利润 |
税收 |
资产负债率% |
主要回收物及回收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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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4年有关经济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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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营业收入 |
利润 |
税收 |
资产负债率% |
主要回收物及回收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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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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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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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情况 |
£已项目建设 £已投入使用 |
项目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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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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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设备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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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设施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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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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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
项目起止期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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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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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符合支持方面 |
£完善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转设施。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有效提升县域再生资源集聚和中转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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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增加服务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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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统一服务规范,延伸回收网络,实现废旧家电即收即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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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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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市)商务局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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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推荐单位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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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申报单位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 2.申报单位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3.承诺所推荐项目真实合法,项目承办主体、建设内容和方向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级通知文件规定; 4.承办主体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承诺所推荐项目未享受过各级财政资金补助,并已完工并验收; 6.承诺认真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包括履行项目推荐、执行、验收、绩效评估等职能; 7.建立健全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管理; 8.按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表推动工作; 9.根据时间进度统计信息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如有违反上述声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推荐单位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任。
地(州、市)商务局(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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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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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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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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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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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
家电家具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单位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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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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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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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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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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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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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1.配合自治区商务厅等政府部门做好家电家具回收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参与政府组织的相关活动。 2.按照政府要求,做好信息报送相关工作。 3.承诺所推荐项目未享受过各级财政资金补助,并已完工并验收。 4.申请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 5.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6.无违法违规使用各级财政资金行为和记录,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7.申报项目非重复申报,非多头申报; 8.所申报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 9.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10.申请人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项目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11.申请人承诺按要求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12.申请人如在专项资金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除按要求退还项目资金外三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 如有违反上述声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申请人将退还项目资金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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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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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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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2.若由授权人签署,须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