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180天未投入车辆货运企业注销公示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035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车辆货运企业注销 | 成文日期 | 2026-02-06 10:18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2-07 10:18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
未进一步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以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五)项的规定,经核查,以下货运企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180天内未投入车辆,现予以公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相关企业如有异议,请向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将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公示期满后,被注销企业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交回至原发证机关。如未交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阿克陶县发展大厦10楼(白山路5号院)
联系电话:0908-5722206
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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