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情况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1884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经营主体、培育 | 成文日期 | 2024-11-08 18:36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08 18:36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农经服务中心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
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经函〔2024〕664号)要求,下达阿克陶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资金80万元,扶持自治区级以上合作社4家,每家奖补资金20万元,奖补方式为先建后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主要用于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建设。通过乡镇推荐和实地查看,最终选定出阿克陶县泉水大米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阿克陶县巴仁乡米拉斯农民手工艺专业合作社、阿克陶县惠民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阿克陶县玉麦乡吉利力养殖业专业合作社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2024年阿克陶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的实施主体。目前项目已实施完成,待财政局拨付资金。
阿克陶县农经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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