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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5-00076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克陶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  题  词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5-01-15 19:16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5-01-16 19:16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民政局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民政局

2024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阿克陶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以提高办事效率和阳光民政为抓手,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现结合2024年工作,编制阿克陶县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分为6部分,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阿克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xjakt.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阿克陶县民政局办公室,地址:阿克陶县人民东路162号,邮编:845550,电话:0908-5726392

一、总体情况

阿克陶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安排专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定期更新信息,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阿克陶县民政局继续全面系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机构改革结果,及时更新部门职责和内设机构,根据人事调整,及时更新领导信息。同时加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养老服务等业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方便广大群众监督,扩大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2024年,在县人民政府网民政局板块公开或更新的信息总量69条,其中:公开领导成员1条,文件3条,执行法规条例4条,社会救助57条,养老服务1,内设机构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阿克陶县民政局未收到群众和其他部门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三审三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安排两名干部专门负责信息公开事宜,确保信息公开有人管、不断档二是健全公开机制,对于公示的每条信息严格把关,逐级审核把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安全。认真做好三审三校前置审查工作,填写三审三校签发表,做到不碰信息公开红线,守住信息安全底线。三是清理规范性文件。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对本单位牵头制定下发的文件进行梳理,及时清理已过时文件,经梳理,我局以政府名义下发的需要废止的文件0件。四是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局认真执行《阿克陶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明确的公开内容在政府网逐条公开,对于自查或上级反馈的漏项立即整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县人民政府网的民政板块是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栏目包括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内设机构以及文件、执行法规条例、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安排专人每月进行更新维护,信息发布高效畅通、准确及时。为确保信息安全,我局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逐条进行梳理、校验,未发现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做好人员和设备保障,固定专人常年负责信息上传和报送工作,对办公设备进行更新升级,提升了公开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时效性把握不够,不能及时反映我县民政工作进展情况。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对公开流程、后台操作方法等内容进行培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二是加强谋划,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群众关心的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事项及时公开信息。三是加强公示内容监管,督促各乡(镇)长期公示低保金、临时救助金等资金发放表、举报投诉电话等,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阿克陶县民政局

20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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