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0086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5-01-15 12:49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17 12:49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按要求发布在“阿克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akt.gov.cn),可自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党政综合办公室,地址:阿克陶县发展大厦11楼,邮编:845550,电话:0908-5722580。
一、总体情况
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阿克陶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署落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各类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紧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做好住建行业信息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设置。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从组织上确保年度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深化住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保供(水、气、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校三审”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2024年,住建局在“阿克陶县人民政府”网站共计公开信息61条,其中领导班子7条、文件公开4条、执行法规条例公开4条、质量安全公开8条、保障性住房公开3条、房地产市场公开8条、水、暖、气服务15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8条。对主动公开的事项面向全社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件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我局未收到及办理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完善梳理权责清单事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保密审查和信息核审,严格责任追究,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二是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四)平台建设方面
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对原有制度进行分析梳理,对可用和有效的继续施行,对空白和短板进行修改完善或重新制发,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加强信息全链条管理:按照新《条例》规定,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推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发布权威、及时、准确,定期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完善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
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部门规章库、规范性文件库信息,积极抓好网站的信息发布,定期监测巡查,认真维护政务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并与政办电子政务科室对接,按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内容保障工作。2024年全年发布的政府信息均能正常访问、页面显示准确,出现“死链”、“错链”的情况第一时间改正。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根据政务公开内容变化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成员,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力量和组织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 他 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 果 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为进一步落实好“放管服”改革,落实好“最多跑一次”政策,打通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2024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压实责任;二是要聚焦住建工作重点,聚焦“三重一大”,危旧房改造,品质提升等民生项目事项,公开民生领域项目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三是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通过媒体公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单位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2025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