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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 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6-10-20 12:33 阅读

为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我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项目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制定阿克陶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编制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统筹总量、结构、布局,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2026年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民生和基础设施用地,努力盘活存量,严格控制增量,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阿克陶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1、规划引领,总量管控。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确保土地供应规模、结构、布局与规划衔接,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运行。

2、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统筹城镇与乡村用地需求,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科学合理地供地,助力乡村振兴与区域协调发展。

3、节约集约、提高效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盘活存量用地,处置批而未供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4、保障重点,有保有压。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严格限制产能过剩项目用地,着力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合理需求。

二、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2026年度阿克陶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97.2440公顷。

(二)用地结构

在2026年度供应总量中,商业服务业用地6.9686公顷;工矿用地284.9356公顷;仓储用地0公顷;住宅用地6.5840公顷(商品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18.414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05.162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5.1788公顷;特殊用地0公顷;其他用地0公顷。

三、政策导向

一是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要求进行土地供应。对公益事业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地外,其他商服、住宅、工业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鼓励公用设施项目用地有偿使用,扩大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范围,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坚持项目导向、要素保障,促进土地资源供给质量提升,提高集约用地意识,严格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标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及民生项目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

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供需双向调节,着力稳地价、稳预期。合理稳定增加住宅用地供应,积极保障供地规模,继续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

四、保障措施

(一)做好审批服务。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租赁住房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共同组织做好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推动项目落地。

(三)强化全程监管。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全程管理,依托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动态巡查,完善土地供后跟踪监管措施,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切实提升我县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附件:阿克陶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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