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2020-2021学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公示
索 引 号 | AKT006-2021-00016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阿克陶县 2020-2021 教师 师生 | 成文日期 | 2021-12-07 00:00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19:49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教育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教育局 |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校上报2020-2021学年享受南疆四地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名单进行审核,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式如下:
1.实施地点:新疆克州阿克陶县。
2.补助标准:分五个档次,分别为280元/月、330元/月、450元/月、550元/月和1000元/月五个档次。具体为:阿克陶镇、皮拉力乡、玉麦乡、托塔依农场、丝路佳苑小学、丝路佳苑幼儿园、昆仑佳苑小学、昆仑佳苑幼儿园、恰尔隆镇其克尔铁热克村第一、第二幼儿园等乡(镇、场)中小学、幼儿园为一档280元;巴仁乡、加马铁力克乡、新塔尔乡(阿库木、霍西阿巴提村)等乡中小学、幼儿园为二档330元;喀热克其克乡小学、幼儿园为三档450元;阿克塔拉牧场、克孜勒陶镇、奥依塔克镇等乡(镇、场)小学、幼儿园为四档550元;布隆口乡、木吉乡、老塔尔乡等乡小学、幼儿园为五档1000元。
3.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资金1722.6万元
4.补助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一年12个月计算补助。
5.补助对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在职在岗乡村教师(此次发放包括未转正特岗教师和自聘教师;有辞职教师的,由离岗前学校核对登记补助发放事宜)。离开乡村学校(幼儿园)工作岗位者,从次月起取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阿克陶县教育局,闫旭波(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下列人员不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一)2020年度年终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教师;
(二)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政治纪律等原因,受到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或撤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的教师;
(三)在编不在岗教师(含因借调、调动、长期病事假等不在岗教师,但因公外出培训者除外);
(四)离退休教师(退休离岗前的补助正常发放);
(五)在乡村学校支教但已享受自治区“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支教教师补助的教师。
县教育局举报电话:0908-5729013
地址:阿克陶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908-5725539
地址:阿克陶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附件:阿克陶县2020-2021学年南疆四地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名单-公示
阿克陶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