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2023-2024学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公示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4-02183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05 18:11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教育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校上报2023-2024学年享受南疆四地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名单进行审核,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式如下:
1.实施地点:新疆克州阿克陶县。
2.补助标准:分五个档次,分别为220元/月、260元/月、400元/月、600元/月和1200元/月五个档次。具体为:阿克陶镇、恰尔隆镇(昆仑佳苑)中小学、幼儿园为一档220元/月;皮拉勒乡、玉麦镇、克孜勒陶镇(丝路佳苑)中小学、幼儿园为二档260元/月;巴仁乡、加马铁力克乡、托塔依农场、新塔尔乡中小学、幼儿园为三档400元/月;阿克塔拉牧场、克孜勒陶镇、奥依塔克镇、喀热克其克乡小学、幼儿园为四档600元/月;布伦口乡、木吉乡、老塔尔乡小学、幼儿园为五档1200元/月。
3.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资金1377.6万元
4.补助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一年10个月计算补助。
5.补助对象: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职在岗乡村教师(此次发放包括未转正特岗教师和自聘教师;有辞职教师的,由离岗前学校核对登记补助发放事宜)。离开乡村学校(幼儿园)工作岗位者,从次月起取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阿克陶县教育局,张晋磊(教育质量检测中心主任)
下列人员不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一)2023年度年终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教师;
(二)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政治纪律等原因,受到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或撤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的教师;
(三)在编不在岗教师(含因借调、调动、长期病事假等不在岗教师,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四)离退休教师(退休离岗前的补助正常发放);
(五)在乡村学校支教但已享受自治区“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支教教师补助的教师。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908-5725539
地址:阿克陶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县教育局举报电话:0908-5729013
地址:阿克陶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校上报2023-2024学年享受南疆四地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名单进行审核,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式如下: 1.实施地点:新疆克州阿克陶县。 2.补助标准:分五个档次,分别为220元/月、260元/月、400元/月、600元/月和1200元/月五个档次。具体为:阿克陶镇、恰尔隆镇(昆仑佳苑)中小学、幼儿园为一档220元/月;皮拉勒乡、玉麦镇、克孜勒陶镇(丝路佳苑)中小学、幼儿园为二档260元/月;巴仁乡、加马铁力克乡、托塔依农场、新塔尔乡中小学、幼儿园为三档400元/月;阿克塔拉牧场、克孜勒陶镇、奥依塔克镇、喀热开其克乡小学、幼儿园为四档600元/月;布伦口乡、木吉乡、老塔尔乡小学、幼儿园为五档1200元/月。 3.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资金1377.6万元 4.补助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一年10个月计算补助。 5.补助对象: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职在岗乡村教师(此次发放包括未转正特岗教师和自聘教师;有辞职教师的,由离岗前学校核对登记补助发放事宜)。离开乡村学校(幼儿园)工作岗位者,从次月起取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阿克陶县教育局,张晋磊(教育局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中心主任) 下列人员不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一)2023年度年终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教师; (二)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政治纪律等原因,受到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或撤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的教师; (三)在编不在岗教师(含因借调、调动、长期病事假等不在岗教师,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四)离退休教师(退休离岗前的补助正常发放); (五)在乡村学校支教但已享受自治区“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支教教师补助的教师。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908-5725539 地址:阿克陶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县教育局举报电话:0908-5729013 地址:阿克陶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阿克陶县2023-2024学年南疆四地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表- 12.5公示
阿克陶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