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1234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6-25 17:49 |
| 发文单位 | 克州教育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
01
政策依据: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02
补贴对象:
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面本科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专科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3%。
03
补贴标准:
每生每年5000元。
04
申领流程: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高校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高校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自治区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05
补贴发放频次:
每年一次。
06
补贴发放时限:
每年12月20日前。
07
咨询方式:
0908-762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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