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阿克陶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0708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发布日期 | 2025-04-30 |
文 号 | 陶政办函〔2005〕14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及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法定程序规定,为确保复议程序合法性,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阿克陶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政复议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要求,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全县行政复议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改革任务、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研究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工作质效、政策保障等方面的共性问题,部署行政复议专项工作;为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其他由行政复议委员会承担的职责。
二、委员会的组成
主任:
艾尼瓦尔·尼牙孜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
李世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交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任委员:
斯马依力江·买买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勇县社会工作部常务副部长
王宏伟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艾孜木江·莫拉艾买提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
书记、局长
阿布都吾甫尔·斯马依阿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布提白·依斯热依力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军成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艾尼江·沙德尔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阿布都沙地尔·吐尔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玉伟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党组
书记、副局长
孔卫钢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麦麦提朱马·阿依提库力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代那古·库热西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
副书记、局长
李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阿不都克尤木·阿巴斯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雪来提·阿克尤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专家委员:
李玉新新疆九别峰律师事务所主任
木尼热·穆太力普新疆九别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艾姆拉古丽·阿卜杜克热木新疆沙粒律师事务所主任
艾比布拉·吐尔逊新疆沙粒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燕县公证处主任
彭水兰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授
贺显军县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阿合买提江·买买提县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
买热合巴·米吉提县巴仁乡干部
阿力木江·斯拉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二级警长
阿力木·麦麦提县消防救援大队干部
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军成同志兼任。
三、工作机制
(一)行政复议委员会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案件咨询会议。
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由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研究行政复议重要事项、改革任务和年度工作等,审议行政复议年度工作报告。
专题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由常任委员、专家委员参加,研究部署专项工作。
案件咨询会议由委员会办公室召集,专家委员、常任委员或常任委员所在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为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二)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聘期为3年。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按程序办理。
(三)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委员会各类会议,起草委员会工作文件,沟通对接相关部门单位,落实交办的其他工作。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