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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索  引  号 ATK015-2021-000175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阿克陶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成文日期 2021-10-18 发布日期 2021-10-18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 发布机构 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

2020-2030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文件精神,结合阿克陶县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总则

1.1背景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也逐渐增加,农村的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农村生活污水环境问题令人担忧。我国大部分村庄无集中排水设施,大部分生活污水未经过处理而直接排放,生活垃圾直接丢弃在住房前后、村内的池塘中,生活污水的任意排放和生活垃圾的无序堆放,不仅对河流、水系造成污染,而且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存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已成为农村居民的主要诉求之一。

2017年1月,原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环水体〔2017〕18号),明确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累计达到全国建制村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明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农村环保长效机制,引导、示范和带动全国更多建制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全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得到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建设,包括污水收集管网、集中污水处理措施或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经过整治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60%。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方案提出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要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规划提出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开展乡村湿地保护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整治乡村河湖水系,建设乡村湿地小区。以供水人工多、环境敏感的水源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的水源为重点,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划定,采取综合措施,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

2018年11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通过三年攻坚,乡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明显加强,农村居民参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到2020年,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一保”,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两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

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精神,自治区制定了《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到2020年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其中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垃圾收集清运网络覆盖行政村比率达到7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部署,科学规划和统筹治理阿克陶县农村生活污水,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积极展开工作,组建了阿克陶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技术组。经过资料收集和数次实地调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相关要求,编制完成《阿克陶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

1.2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坚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增强广大农牧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3编制依据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

(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5)《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

(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

(8)《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2009)

(9)《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

(1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403号)

(1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CB50014-2006)

(1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

(1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15)《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导则(试行)》(建村〔2014〕6号)

(16)《关于印发<阿克陶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陶党办发[2018]25号)

(17)《阿克陶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陶政办发[2018]77号),

1.4基本原则

近、远期相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完善机制、长效运行;政府引导、多方参与。

1.5技术路线

规划从阿克陶县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结合区域发展趋势,通过对现状特征分析和已有规划的分析,在多系统融合分析的前提下,形成本次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规划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规划。

1.6规划内容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规划:依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现状水平,分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与达标率,结合相关规划、人口规模、发展水平,充分考虑地形及规划用地布局等因素,合理的规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规划:分析现有的运维管理模式,总结运维管理的困难及制约因素,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提出切实有效的运维管理规划。

1.7范围

治理范围覆盖全县内的各乡镇和农村牧区,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河湖沿岸,人口较为集中,发展农家乐、民宿等乡村旅游,以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和易发生黑臭的水体。

阿克陶县行政区域内下辖4镇、8乡、2服务中心,包括阿克陶镇、奥依塔克镇、克孜勒陶镇、恰尔隆镇、巴仁乡、玉麦乡、皮拉勒乡、加马铁热克乡、喀热开其克乡、布伦口乡、木吉乡、塔尔乡、托塔依农场服务中心和阿克塔拉牧场服务中心。

1.8规划年限

现状基准年2020年,分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其中:

规划近期为:2020-2025年;

规划远期为:2025-2030年。

1.9规划目标

结合阿克陶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规划目标两步走:

1)近期目标:

2025年,完成重点区域范围内50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覆盖率达到40%以上;重点区域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不低于75%;

2)远期目标:到2030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提升至60%;全县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不低于85%;

500m3/d(不含)以下规模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地表绿化灌溉时,尾水排放应执行自治区印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规模大于500m3/d(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执行。

二、区域概况

2.1区位条件

阿克陶县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帕米尔高原东部、塔里木盆地西部边缘,地处东经73°26'5"~76°43'31"、北纬37°41'28"~39°29'55"之间。北部与乌恰县和疏附县为邻,东北部以岳普湖河为界与疏勒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四十一团隔河相望,东部与英吉沙县、莎车县相连,南部与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相接,西部、西南部分别与吉尔吉斯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接壤,国境线长315.2千米。县城距乌鲁木齐市1535千米,距阿图什市103千米,距喀什市37千米。县境东西长216千米、南北宽283.2千米,总面积24067.74km2

阿克陶县行政区域内下辖4镇、8乡、2服务中心,包括阿克陶镇、奥依塔克镇、克孜勒陶镇、恰尔隆镇、巴仁乡、玉麦乡、皮拉勒乡、加马铁热克乡、喀热开其克乡、布伦口乡、木吉乡、塔尔乡、托塔依农场服务中心和阿克塔拉牧场服务中心。

2.2自然条件

2.2.1地形地貌

阿克陶县境西北起自玛里他巴尔山中段,东南至库斯拉甫乡的科克鲁克农场止,长达283.2千米;西南起自布伦口乡苏巴什村,东北至加马铁热克乡止,宽达216千米。县境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呈西北东南走向,总面积24176平方千米。地貌以山地为主,山地面积23364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的96.39%,山地一般海拔都在4000~5000米左右。西北部的昆盖山是与乌恰县交界的界山,海拔5753.7米;西南部的萨雷阔勒岭,海拔多在4500米以上;中部的公格尔山最高峰海拔7719米,公格尔九别峰海拔7530米,慕士塔格峰海拔7541米。境内共有大小冰山雪峰66座,其中较大的冰峰有36座,山顶常年戴雪,山峰四周分布有大小不等的冰川。地貌特征是干旱剥蚀严重,山体裸露,植被稀疏。由于组成山体的岩质不同,分别呈灰色、黑色、黄色、红色和白色裸露山体。

2.2.2气象气候

阿克陶县境南部属西昆仑山末端的北坡,北部属帕米尔高原东侧,东部为塔里木盆地西缘。最低处的平原海拔仅1150米,最高处公格尔峰达7719米,高差6569米,山体纵横交错,地势起伏大,影响到境内气候复杂多样,差异极大,分布呈立体状,垂直反映十分迅速。平原农区干旱少雨,光能丰富,降水量少,蒸发量大,四季较分明。山地牧区地势高峻,属高寒气候,无明显的四季之分,仅有冷暖之别。年均降雨量93.1mm。

2.2.3水资源

阿克陶县境内地形十分复杂,高山纵横,冰山林立。冰川面积达600平方公里,山区积雪面积为790平方公里,这些极为罕见的“固体水库”消融成为众多河流的源头,地表水极为丰富。全县地表水总径流量为28.236亿立方米,其中河水径流26.676亿立方米、泉水1.56亿立方米,可用水资源量4.2912亿立方米。全县共有5大水系,即叶尔羌河水系,依格孜牙河及其支流青干河水系,库山河水系,盖孜河水系,玛尔坎苏河及其支流卡拉尔特河水系。农业灌溉用水主要引用库山河和盖孜河水,两河年径流量分别为6.36亿立方米和9.85亿立方米。

阿克陶县境内山区共有大小湖泊8个,大部分分布在布伦口乡境内,均属高原淡水湖,湖水面积约20.5平方公里。全县农区分为4大灌区,两大渠系。排灌工程配套,水资源利用率较高。库山河灌区,主要包括玉麦、巴仁两乡农业用水,灌溉面积12.7万亩。库山河平均年引水量1.3125亿立方米。盖孜河灌区,主要包括皮拉勒、喀热开其克、巴仁乡、托塔依农场和阿克陶镇农业用水,灌溉面积13万亩。

2.2.4土壤

阿克陶县境内山区土壤从高山至低山丘陵、山前洪积扇,土壤类型依次为高山寒漠土—高山草甸土—亚高山草原土—灰褐色森林土—山地栗钙土—山地棕钙土—山地棕漠土—水成盐碱土。平原土壤则受河源及流域影响较明显,在盖孜河、库山河流域冲积平原、洪积扇边缘和三角洲地带,土壤分布为草甸土、灌淤土、潮土、水稻土、新积土、沼泽土、棕漠土、盐土、风沙土等。

2.2.5矿产资源

阿克陶县有着丰富的矿藏物产和浑然天成的自然美景,境内有开采价值的矿种30余种,主要有金、银、铜、铁、水晶、煤炭、花岗岩、锰、铅锌等多种矿藏,且储量大、品质好、易开发、投资回报率高,是矿产资源开发的热点地区和重要的矿产基地,素有“金玉之邦”的称号。

三、污染源分析

3.1用水及排水

3.1.1用水情况

通过调查,全县农村建有污水处理站3个(巴仁乡750m3/d污水处理厂站、丝路佳苑1500m3/d污水处理厂、皮拉勒乡8村100m3/d污水处理站)全县累计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的行政村有30个,占比25.4%。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农户数4928户,占全县农村户数的9.4%;排入连片集中型处理设施(化粪池)的户数5392户,占全县农村户数的10.2%;单户/村分散型处理设施的户数4857户,占全县农村户数的9.2%。

3.1.3农户改厕普及情况

随着近年我县农村厕所革命的大力推进,农户改厕普及率较高。新建富民安居房屋采用水冲式厕所并配套建设化粪池;新农村建设点,尤其是近年来开展集中连片建设的村庄,均配套建设了化粪池。

3.2污水治理现状

3.2.1存在问题

据调查,县大部分行政村目前尚无集中的污水处理设施,大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餐厨废水、洗涤废水、沐浴废水和冲厕水等4个方面。呈现来源广、污染物浓度低、分散且处理率低等特征。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农村改水改厕工程的实施和推广,农村居民用水量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这也使得区域的生活污水排放量愈来愈大。

1、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需进一步完善

行政村污水排水收集体系不完善,村庄无排水系统,导致污水沿地势自行排放;部分村明沟暗渠修建不规范,不足以收运生活污水,导致污水沿路面流淌。生活污水不能得到有效的收集及处理,影响村容村貌提升

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需进一步建设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主要集中在村委会、学校、集中连片点周边,由于环境消纳能力有限,往往对周边区域和附近水域造成明显的生活污染,造成居民点附近小水体污染往往极为突出。目前,昆仑佳苑、奥依塔克镇已完成管网建设,但大部分乡镇(场)仍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难以满足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

3.3污染负荷核算

根据阿克陶县各乡镇行政村人口规模、用水现状、生活习惯、经济条件及现场调研,除恰尔隆镇昆仑佳苑、克孜勒陶镇丝路佳苑居民人均用水量约70L/d,其他农牧区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用水量约30L/d。按照《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及《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2011修订版),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为例,阿克陶县农村生活污水年排放量131.05万吨,COD流失量1438吨NH3-N流失量31.86吨,总氮流失量56.63吨,总磷流失量5.87吨,对村庄环境及水环境影响大。

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4.1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分类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践,农村地区常用的处理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类:

1)纳管进厂处理模式:将具有纳厂条件的村庄或一定区域内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管道系统中,具有处理厂规模大,水质、水量稳定,单位基建投资和运行费用低,易于集中管理等优点。适用于距离市政管网较近(一般3公里以内),具备施工条件且附近污水处理厂有接纳能力的村庄。

2)集中处理模式:通过较大范围的管网,对村庄或一定区域内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并建处理设施集中处理的方式。统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相对稳定,运行稳定,抗负荷冲击能力强,出水水质好。适用于居住相对密集、管网施工难度不大的村庄。

3)分散处理模式:对单户住户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的方式。适用于地形复杂、地质条件差、布局分散、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

根据阿克陶县规划区域内各行政村的地理位置、区域布局、人口数量、地形地貌和排水去向等,按照规划收集模式将阿克陶县规划范围内118个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分为污水处理设施纳管型村(35个)、集中型村(31个)和分散型村(52个)三类。

4.1.1农村污水治理模式比较

纳管进厂处理模式,无需建设终端处理设施,只需建设污水管道和泵站,系统简单,管理方便,对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纳管集中处理模式可以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规模效益,污水处理成本相对较低。纳管进厂处理模式的主要制约因素是收水范围与现有城镇污水收集管网之间的距离,距离太远将大幅提高管网和泵站的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另外,就是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的自然条件是否具备,有些区域由于自然环境限制,即使离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较近,但输送管道实施难度很大或后续运运。

集中处理模式,需要建设终端污水处理设施,同时需建设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是集中处理模式的核心。根据单个处理设施收水范围的不同,可分为村域处理设施模式、自然村(组)处理设施模式和联户型处理设施模式。

集中处理设施模式由于收水范围相对较小,管线埋深浅,施工方便。有些集中处理系统可利用地势,不设提升就可实现污水输送和处理排放的全流程。集中处理对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带来极大的便利。

集中处理模式最大的制约因素是终端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由于设施分散,单点规模小,给运行维护和管理带来困难。

4.1.1  纳管进厂处理模式和集中处理模式比较表

序号

比较项目

纳管进厂处理模式

集中处理模式

1

工程量

工程内容为收集管网、泵站和输送管网

工程内容包括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施,一般不单独设置泵站

2

处理效果

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规模效应和技术优势,出水水质一般比较稳定,处理效果较好

集中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设施的智能化和日常运行管理,如不能实施专业化管理,出水水质难于保证。

3

施工难度

对收集范围较大的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埋深大、施工难度较大。

污水收集管网施工难度低,分散处理设施一般由专业公司定制、现场安装,施工难度小。

4

运行费用

管网输送费用较高,污水处理费用低

污水处理费用较高

5

运行可靠性

可靠性取决于管网的质量,长距离管网输送一旦管道受损,将导致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水体,造成水环境污染。

可靠性主要取决于污水处理设施,一旦处理设施损坏,未经处理的污水将直接排入水体。

6

管理难度

管理点主要为泵站、管网,相对比较简单,管理难度较低。

管理点主要为处理设施,设施内部的机械、机电设备较多,活性污泥和进出水水质需要定期检测,管理环节多,难度大。

7

资源化利用

污水汇入城镇污水厂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成本高、难度大。对资源化利用不利。

污水分散处理后,可就地分散利用。资源化利用成本低。

根据上述比较和分析可以看出,纳管进厂处理模式和集中处理模式各有优势。处理模式的选择不能一概而论,必须因地制宜,对部分行政村可能采用2种模式相结合更为合理。

对平原地区,靠近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且离现状污水收集管网较近的(在3km左右),村庄内管网建设具备施工条件的,一般尽可能采用纳管集中处理模式;远离现状污水收集管网的一般采用集中处理模式。

对牧区行政村,一般以集中处理模式为主。一些紧邻现状污水收集管网的区域,采用纳管进厂处理模式。

集中处理模式中优先采用村域处理、自然村(组)处理等集中式终端处理模式。

4.2污水处理技术工艺选择

规模较大的规划发展村庄和撤并乡镇集镇区所在地村庄,产生的生活污水具备集中收集纳入管网条件,且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具备接纳能力,优先考虑纳管处理,将村庄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本规划主要针对农村分散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集中处理与达标排放模式的确定处理工艺选择。

按照村庄分类,位于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范围以及环境敏感的村落需采用雨污分流的收集模式和常规、强化治理模式,出水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1一级标准;其他村落和其它生态敏感区村落根据村落实际情况采用适宜的收集模式,治理模式可采用简单模式或常规模式,出水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二级标准。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用于生态恢复治理的出水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规定。其中A级适用于草地、生态林、荒漠的灌溉;B级适用于生态林、荒漠的灌溉;C级适用于荒漠生态恢复的灌溉。在出水用于生态恢复情况下的污水,须避免因采用漫灌、沟灌、淹灌等不合理利用方式而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浪费水资源,须采用微灌、喷灌、滴灌、渗灌等现代科学灌溉技术和设施,有效用于林草、荒漠灌溉且不进入天然水体和生态环境敏感区。

4.2.1集中处理与达标排放模式处理工艺

目前,小城镇污水处理站常用的污水处理工艺有:高效生物转盘法、SBR工艺、氧化塘法、A2/O工艺、多级生物接触氧化等技术、MBR法。这几种工艺均有其适用性及优缺点详见表4.2.1。

4.2.1新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分级与推荐处理工艺对应表

标准分级

DB 65 4275规定中表1要求

DB 65 4275规定中表2要求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用于生态恢复回用

建议处理工艺

生物处理(具有除磷脱氮功能)

生物处理+生态处理

生物处理(具有高效脱氮功能)

生物处理

预处理

预处理+生态处理

推荐技术

A2/O

MBR

A/O+土壤渗滤/稳定塘

SBR+土壤渗滤/稳定塘

A/O

SBR

生物滤池

生物转盘

生物接触氧化

化粪池

化粪池+土壤渗滤/稳定塘


1、分散污水处理工艺:

4.3新建设施规划

在设施处理标准上,根据区域位置,明确自建纳入管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标准;在设施规划规模上,考虑人口的增长,留有一定的余地。

4.3.1按照“先管网、后建站”的原则逐步推进。一是依托阿克陶县城东污水处理厂等5个现有污水处理设施优先将具备纳管条件的村庄利用1至3年左右时间纳入管网收集范围,提高污水收集率。二是对人口居住集中、不具备铺设管网的乡村试点建设污水处理站(工艺为MBR,日处理能力500m3/d以下规模),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后用于绿化、荒漠灌溉用水,同时定期监测出水水质看能否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基本控制项目,可解决农区乡村建站运行排水去向问题,防止产生农村黑臭水体,如果工艺可行,投资规模可控可在"十四五"期间逐步推广建设。三是对地形条件复杂的边远牧区乡村(可考虑2024-2025年完成)因地制宜建设户用处理设施(化粪池、一体化处理系统),采取易维护、低成本的处理工艺,尾水可用于草场、荒漠灌溉。

4.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1)定期清理污水收集过程产生的栅渣,按农村生活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进行有效收集与处置。

2)定期处理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实现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坚持以土地利用为主。

3)定期收割水生植物及清理植物残体,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根据植物种类和收割量大小,用作饲料、粉碎沤肥等。

4.5验收移交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既要保证工程质量合格,也要削减污染物,保证出水水质达标。竣工验收应以建制村为单位进行,分施工单位自验、业主单位预验和级综合验收三个阶段进行。竣工验收主要内容为工作台帐验收和现场工程验收两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方面:构筑物验收功能性试验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有关规定执行,管道功能性试验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执行,设备验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的有关规定进行;环保验收主要针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相关指标监测,具体可参考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等进行。

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5.1运维管理

5.1.1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架构

按照设施运维管理目标,健全管理架构,落实各级管理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探索建立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场)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见图5.1-1。

5.1-1 五位一体运维管理框架图

5.1.2运行维护方案选择

当前,国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后续长效运维管理主要有四大主流模式:

1)传统分散模式

由污水处理设施所在村作为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单位,落实专(兼)职环保监督员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行维护和长效管理。

2)分散管理集中监督模式

由污水处理设施所在乡(镇)为运行维护责任单位,所在村落实专(兼)职环保监督员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行维护和长效管理,聘请技术服务单位定期对管护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和监督。

3)第三方统一运维模式

以区为单位,委托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公司对整治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打包进行统一运行、统一管理。

4)智能化管理平台模式

主要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污水处理过程的优化运行和精准控制,并提供具有专家经验的优化调度与管理策略。详见表5.1-2。

5.1-2  不同运维模式SWOT分析对比

指标

传统分散式模式

分散管理集中监督模式

第三方统一运维模式

智能化云平台模式

运维专业度

次高

达标率

次高

考核监管可达性

次高

服务响应度

减排体系认可度

次高

次咼

报表档案规范性

管理架构与层次

复杂

简单

维修记录规范性

设备寿命指标

简单

原设施改造度

管理成本

单设施维护成本

次高

财政投入

次高


综合分析不同管理模式的优缺点,确定阿克陶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方案如下:①对城镇建成区周边的村庄,鼓励采用城乡一体化运维方式;②对距离城市较远且布局集中的村庄,鼓励第三方运维机构,按片区托管或总承包的方式开展运维管理服务;③对所处地区偏远、布局分散、运维技术水平要求不高的村庄,可采用自行运维方式。

5.1.3运行维护管理要求

1)污水治理设施

污水处理设施所在乡村或第三方运维机构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主体,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的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鼓励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运维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生态环境部门定期聘请技术服务单位对乡镇、村庄和农户等参与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的人员开展技术管理培训,提高规范化水平。

运营单位/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生产管理、安全管理、水质检验等相关制度,并制定安全运行应急预案,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应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管道及附属物检修排查,定期清理处理设施且做好运维记录,并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巡视,并做好例行检查记录和运行记录。

①每周至少对格栅进行清渣一次,以保持格栅井的正常功能;

②每年对厌氧池清淤一次以防止污泥淤积。厌氧池作业时,应当先打开全部的检查井井盖强制通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入,防止发生窒息或中毒事故;

③每月对人工湿地和尾水排放沟渠内杂草、病虫害以及植物残体进行整理。根据植物生长情况对人工湿地植物进行收割和补种;

④及时清理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

⑤做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包括设施运行情况、每月用电量等记录),以备相关部门核查和维修备查。

2)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

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包括出户管、污水管道的主支管网及检查井。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的运维管理应与污水治理设施一并管理,不宜拆分管理。运营单位/个人应定期检查污水井、管道和污水收集沟渠,清理淤积物,保持管道和沟渠的过流通畅。

有条件的村庄可探索农户参与的新模式,接户井以内的户内管网宜由农户负责,接户井及以外的户外管网系统和处理设施宜由运维服务机构负责。

5.2环境监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维监督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制定相应的监督考核办法、巡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办法和资金奖补办法等,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阿克陶县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指导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负责项目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技术监督指导和水质监测工作,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筹措和监管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统筹运行维护管理经费,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的监管和评估考核工作。各乡镇应建立3至5人组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监督工作班子,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组织开展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的检查,每季度检查不得少于1次,对检查发现的运行维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各村运维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记录。

阿克陶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人员应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察,环境监测机构应定期对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强化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监测能力不足的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工作。建立和完善管理台账,掌握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布和运行情况。

六、效益分析

6.1运维管理

通过实施本规划,新建、修整、清理和改造村内外排水沟渠,可进一步完善阿克陶县规划范围内村庄排水系统,缓解因沟渠不完善导致的部分区域污水横流现象,减轻因沟渠未硬化导致的污染地下水风险;规整、完善的排污管网对提升村庄品味,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新建、改造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可有效降低外排生活废水中氮、磷等污染物负荷,防治周边水体或下游河流发生水体富营养化现象的风险,可有效治理村内现有部分废水收集池塘一到夏天就发黑发臭、蚊蝇乱飞、病菌滋生现象本规划的实施对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品味,保障区域居民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中水源地周边村庄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工程后,附近各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生活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可有效减少水源地所在河流、湖库的入河(湖)污染物负荷,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各级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6.2社会效益

长期以来,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缺乏有效的体制和机制保障,农村环境保护政策难以有效的执行。本规划的实施为阿克陶县各乡(镇)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体制和机制创造了条件。规划实施范围内相关乡(镇)应结合地方条件,建立完善相关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制定相关规定,成立相关机构,对整治区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统一的管理与维护,确保项目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区内各行政村村委会也应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村务工作内容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切实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比如,可探索尝试在村(组)中建立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对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好的农户给予适当的奖励,定期进行评比,并公示,以此推进全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此外,还可以探索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在更广的范围内筹集资金,并探索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经济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范例。

6.3经济效益

本规划的实施可使阿克陶县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将进一步营造一个包括优质环境质量在内的发展空间,可为乡村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可吸引更多企业来投资;另外农村环境质量的改善,还可进一步推动风景区旅游事业的发展,从而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增加。该项目属于市政公益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为了改善农村和乡镇居住环境,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面貌,建议申请政府补贴,保障项目正常运行,落实项目,造福于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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