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 > 文件
  3. > 正文

关于克州阿克陶县垃圾处理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3-0237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名        称 关于克州阿克陶县垃圾处理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3-04-12 发布日期 2023-04-12
文        号 克环评函〔〕15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克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 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克州阿克陶县垃圾处理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阿克陶县住房和建设局:

一、本项目位于阿克陶东南8km,现有阿克陶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南侧。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场1座,总库容60万m3,使用年限20年;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中心1座,年处理建筑垃圾30万吨,总占地面积10302m2,总建筑面积4003.68m2,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固定破碎生产线、拌合料生产线、砌块生产、混凝土生产线、干混砂浆生产线及相关设施。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填埋区、填埋区基底防渗、垃圾坝、渗沥液防渗、分区坝、排水沟、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导排系统防渗、封场覆盖系统等;储运工程包括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密闭输送廊道、中间骨料仓、渣土、轻杂质储放堆场、外购原辅材料库、建筑垃圾原料堆场;辅助工程包括洗车台;公用工程包括供水系统、供电、供暖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地下水防治。办公区冬季供暖方式为电采暖。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78%。

根据新疆环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克州阿克陶县垃圾处理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该项目符合自治区、克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施工期应做好施工组织规划工作,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加强施工管理;优化场地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占地范围,落实施工期生态、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场地进行全面清理和生态恢复;填埋场服务期满后,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封场期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库采用半封闭式结构,堆场物料上方用防尘网覆盖减少扬尘污染,定期洒水降尘,物料传输中上料筒和配料仓转运过程(包括转载点)采取全密闭措施,并进行洒水降尘。生产车间尽量密闭,物料传输中上料筒和配料仓转运过程(包括转载点)采取全密闭措施,并进行定时洒水降尘。固定式破碎生产线将破碎、筛分等设备下沉地下并密闭,设备上方接入袋式除尘器(收集效率以100%计),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混凝土生产线和干混砂浆生产线配料搅拌工序各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砌块、拌合料生产线的配料机和搅拌机均设置密闭装置,即原料进料口采取三侧面,一顶面封闭,并在进料口上方设置雾化喷头,对皮带运输机走廊进行封闭,项目拌合料生产线在配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混凝土生产线的配料搅拌工序处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以99%计,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7%,颗粒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分别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和表3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干混砂浆生产线的配料搅拌工序处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以99%计,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7%,⠼/span>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吸污车统一收集清运,最终进入阿克陶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填埋作业机械、车辆进行维护,加强人员噪声防护,场区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运营期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建立固体废物临时的堆放场地(渣土、轻杂质储放区),不得随处堆放。临时堆放的地面与裙角要用竖固、防渗的建筑材料建造,基础必须防渗,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暴雨不会流到临时堆放的场所。临时堆放场所要防风、防雨、防晒,设置周围应设置围墙并做好密闭处理,禁止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混入。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制定一般固废台账,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执行;对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暂存间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

(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在厂区周围栽植绿化带。

三、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阿克陶县分局负责,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定期进行抽查。工程竣工后,你单位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报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别送阿克陶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