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1358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 |
2024年,县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以法治理念和方式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习引导
一是重点抓好法治建设理论学习,通过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知识、学政策。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权威辅助读物上会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三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积极参加克州生态环境局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法治培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四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印制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手册,通过法宣在线平台视频学、测试学,线下集体学、考试学等方式,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想,确保依法行政在本部门得到保障。五是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参加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执法大练兵活动。此次大练兵设置综合素质考核、执法规范化考核两个环节,内容涵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执法实务等,多角度检验执法人员对业务知识的掌握及运用熟练程度。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通过“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低碳宣传日等活动现场向群众、企业等发放了重点环保法律法规知识手册,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全民知法、守法意识。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倡导广大群众资源循环利用,开启绿色生活方式。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讲解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让“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经济,倡导生态文明”深入人心。二是通过“4·15全民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知识。同时组织干部在人民广场开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讲,法律咨询、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册、宣传品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恐怖主义法和民族团结、安全生产等进行了宣传讲解。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提升服务水平。主动服务、提前指导,以“上门服务”为手段主动服务建设单位,全程跟踪服务重大项目环评办理。二是全面梳理阿克陶县生态环境部门权责清单,逐一明确了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依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实行动态调整。三是优化建设项目权限内报告表审批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落实“绿色通道审批”制度,依托政务服务网等平台,最大限度做到“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2024年以来,初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5个,出具建设项目环境意见10个。今年我县86个重大项目,其中:不纳入环评管理35个,已完成环评和登记表备案14个,已审批11个,7个已完成环评报告书(表)编制。已开工项目39个,环评执行率87%。四是对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试行)》的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其中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试行)》的建设项目有2个,均已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决守住生态底线。一是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每月随机抽查企业清单,完成现场检查,从严排查专项行动和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现场执法。今年以来,根据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实施计划,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320人次,检查企业160家次,发现企业环境问题27起(涉嫌环境违法行为12起,一般环境问题15起),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起,其中行政处罚5起(违反环评审批制度1起、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环境污染2起、违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有关规定1起、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1起),不予处罚案件6起(主要为未验先投1起、未批先建2起、贮存危险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1起、违反环评审批制度2起),向公安局移交涉环境犯罪1起(污水处理厂涉嫌篡改自动监测数据),共计处罚金额11.09万元,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二是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根据自治州《关于全面排查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的通知要求,县分局迅速启动农用地涉镉等重金属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按照部《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排查范围,通过梳理近年环评、二污普、土壤详查、排污许可和危废经营许可等基础数据,聚焦全县在产利用处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8有色金属采选企业等。截至目前,累计出动18人次,排查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6家和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共6家。经排查农用地周围五公里范围内涉镉等重金属企业1家(阿克陶县鑫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家涉镉等重金属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企业共6家处于停产状态。持做到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三是开展阿克陶县重点旅游景区环保配套设施巡查工作、矿山企业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巡查、阿克陶县河流流域巡查等专项巡查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指导帮扶相关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应急减排措施,切实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四是开展汛期环境安全排查工作,强化对涉重金属、危废、尾矿库、饮用水水源地等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因安全事故产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五是抓好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化与湿地保护区管理部门沟通,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受理建设项目时与自然资源部门核实是否在生态红线。六是圆满完成高考期间绿色护考工作,安排6人次对县雪松中学、红柳中学两考点周边环境开展巡查,为应届考生提供安静、和谐的应考环境。
3.依法化解争议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我分局无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二是妥善调处环境信访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投诉21起,其中12369环境保护热线5起,12345市长热线16起,受理率100%,21起信访投诉均已结案,结案率达100%,通过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三是严格信息公开。按照透明、公开原则,重点实施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监管、环境执法、行政许可、环境安全、环境信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行政执法等各类信息100余条,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推进缓慢。例如,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配备标准(2024版)》要求,分局已配备各类执法设备18类34套,暂未达到标配最低20类标准,虽已制定计划采购18类37套设备,但目前暂未通过州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
二是队伍力量建立仍需加强。在当前环保工作任务多、工作标准要求严、人民群众环保诉求高的形势下,现有队伍力量在一定程度上难以满足当前工作标准和群众诉求。
三、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抓好学习,在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上下功夫。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进一步增加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专业知识培训等,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到人人能执法,个个过得硬,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将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向干部职工及公众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扩大普法范围。
(三)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阿克陶县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强化法治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