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克陶县城市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1495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城市更新改造 | 成文日期 | 2026-07-09 17:23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7-09 19:19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阿克陶县城市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陶建函字[2026]11号》)及西北宏晟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本、审查意见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规模:对塔依社区地面硬化12800平方米,长廊(长廊,带顶,凳子,广告宜传牌、亭子、桌椅、廊道内外地面硬化、廊道周围健身器材、花坛等)、停车棚1730平方米,新建路灯40盏;和谐小区屋面防水改造20000平方米、硬化路面2000平方米、排水管道更新改造2000米;湖滨小区屋面防水改造2000平方米,排水管道更新改造1000米;幸福小区、幸福佳苑、晨光小区、民富小区、艾力夏提、幸福东路商住楼等小区公共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二、工程总概算:本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2257.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8.41万元,基本预备费123.81万元。
三、工程设计、施工必须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节能、环保的要求。
四、项目法人:阿克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代码:2606-653022-17-01-715233
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你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抓紧做好各项施工前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严格按建设要求实施,并按要求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严禁超规模、超概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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