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局 > 扶贫专栏
  3. > 正文

关于阿克陶县2024年十月财政衔接资金执行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4-02123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阿克陶县2024年十月财政衔接资金执行情况的通报
主  题  词 衔接 执行情况 通报 成文日期 2024-11-04 18:44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4-11-04 18:54
发文单位 阿克陶县财政局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财政局

各相关单位: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根据自治区对财政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各单位支出数据材料,经分析研究,现将1至10月全县及具体部门财政衔接资金支出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4年计划实施项目61个,资金规模59438万元,目前收到上级财政衔接资金59438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3375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3208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445万元;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69万元;州级衔接资金126万元;县级配套衔接资金215万元。

(二)支出情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支付46168.58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2737.54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727.51万元;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支付66.72万元;共计支付50700.35万元。

(三)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按实施单位执行进度快慢通报如下:

1、教育局实施项目1个,总投资额1116.60万元,目前支付1个项目资金1116.60万元,支付率100%。

2、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办公室实施项目1个,总投资额300万元,目前支付1个项目资金298.17万元,支付率99.39%。

3、托尔塔依农场实施项目1个,总投资额69万元,目前支付1个项目资金66.72万元,支付率96.69%。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项目1个,总投资额3430.74万元,目前支付1个项目资金3236.96万元,支付率94.35%。

5、畜牧兽医局实施项目4个,总投资额12448.53万元,目前支付4个项目资金11423.97万元,支付率91.77%。

6、农业农村局实施项目4个,总投资额20360.19万元,目前支付4个项目资金18496.51万元,支付率90.85%。

7、加马铁热克乡实施项目3个,总投资额402万元,目前支付3个项目资金364.23万元,支付率90.60%。

8、奥依塔克镇实施项目2个,总投资额2028万元,目前支付2个项目资金1811.50万元,支付率89.32%。

9、恰尔隆镇实施项目5个,总投资额489万元,目前支付5个项目资金429.32万元,支付率87.80%。

10、交通运输局实施项目2个,总投资额1800万元,目前支付2个项目资金1516.96万元,支付率84.28%。

11、皮拉勒乡实施项目4个,总投资额959万元,目前支付4个项目资金803.52万元,支付率83.79%。

12、克孜勒陶镇实施项目5个,总投资额837万元,目前支付4个项目资金693.62万元,支付率82.87%。

13、阿克陶镇实施项目4个,总投资额942万元,目前支付4个项目资金750.19万元,支付率79.64%。

14、玉麦镇实施项目5个,总投资额2683万元,目前支付5个项目资金2006.76万元,支付率74.80%。

15、水利局实施项目2个,总投资额1152.22万元,目前支付2个项目资金824.29万元,支付率71.54%。

16、巴仁乡实施项目5个,总投资额7408万元,目前支付5个项目资金5280.75万元,支付率71.28%。

17、塔尔乡实施项目4个,总投资额452万元,目前支付3个项目资金297.74万元,支付率65.87%。

18、木吉乡实施项目3个,总投资额724万元,目前支付2个项目资金469.95万元,支付率64.91%。

19、统战部(民宗局)实施项目1个,总投资额73.72万元,目前支付1个项目资金47.39万元,支付率64.29%。

20、布伦口乡实施项目3个,总投资额708万元,目前支付2个项目资金344.74万元,支付率48.69%。

21、财政局实施项目1个,总投资额1055万元,目前支付1个项目资金420.80万元,支付率39.89%。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新纳入实施计划的项目,各单位加快项目招投标程序,对已签订合同的项目,抓紧申请资金。

(二)部分项目动工时间延后,导致资金支付率过低。各项目应当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照工程进度申请资金,提高资金支付率。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和财政部门进行对账,每月5号前必须完成衔接资金对账工作。对连续2个月不和财政对账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资金使用管理原则和“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支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原则,各乡(镇)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附件:阿克陶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执行情况统计表(10月)


                                                                                             阿克陶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4日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