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3-00089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2-06-13 | 发布日期 | 2022-06-15 |
文 号 | 陶奥政发〔2022〕15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
关于成立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消防工作站的决定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21〕187号)以及自治区《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新安〔2021〕1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奥依塔克镇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工作基础,统筹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为维护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消防安全保障。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全镇各村、各相关单位分别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并实体化运行,主要负责本地本辖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和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
消防工作机构采取单独挂牌或依托综治中心组建成立。站长由分管消防安全或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担任,副站长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或消防安全专干担任,成员由6-8名专(兼)职网格员和灭火队员组成,配备基本的灭火救援器材装备,有条件的可配置小型消防车或改装洒水车。
请各村、各单位收到文件后,迅速按照组建标准抓好工作落实,此项工作将作为各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和督导的重点内容,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
附件:消防工作站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奥依塔克镇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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