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2252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行政执法制度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6-11-03 18:50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
为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其执法人员通过文字、照片、录音、录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
二、执法全过程应坚特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中全过程进行文字、音像等记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在相关调查中全面反映调查过程及内容。
五、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执法记录信息,应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权限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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