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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K45893645/2025-00875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克陶县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主  题  词 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 2025-05-07 19:41
文        号 〔〕号 发布日期 2025-05-08 19:18
发文单位 统计局 发布机构 阿克陶县统计局

为加强和规范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阿克陶县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的相关要求,按照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依据。统筹处理好统计执法检查与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关系。

(二)坚持宽严相济。统计执法检查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坚持批评和教育相结合,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三)坚持程序简明。坚持执法程序简明高效,配套文书内容简单清晰易懂,避免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四)坚持依法公开。除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实施执法都应当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组织领导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阿克陶县统计局组织,联合统计局法制科实施,各专业办公室协同配合完成。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采取组长负责制,联络员由阿克陶县统计局工作人员担任。

四、检查对象

结合上级统计部门统计执法检查要求,统计执法检查对象为“四上”单位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

、检查时间

20253月至11月

、检查内容

(一)统计调查单位入退库真实性。随机抽取3家新入库单位对统计调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符合入库标准,是否存在入库资料造假、弄虚作假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抽取部分已退库企业进行核查是否符合企业退库标准。

(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企业报送的执法检查指标数据来源是否有依据,是否严格执行统计制度规定,数据填报口径是否准确,是否有迟报、瞒报、漏报和拒报现象,是否存在关停企业继续报数情况等。

(三)统计数据的逻辑性。调查单位各主要统计指标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能够提供相关依据,是否做到不重不漏。

各专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指标及报表期别


序号
专业 执法指标 报表期别
1 规上工业 工业总产值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营业收入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2 固定资产投资 本年完成投资 2024年1-12月、2025年定报
3 房地产业 商品房销售面积 2024年12月、2025年定报
4 建筑业 建筑业总产值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5 限上批发零售业 营业收入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商品销售额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6 限上住宿餐饮业 营业收入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营业额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7 规上服务业 营业收入 2025年定报
应交增值税 2025年定报
8 能源 原煤生产量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9 劳动工资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10 大个体 营业收入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七、检查方式


多表种、全覆盖的常规检查和重点突出的专项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同时,结合县委巡察,对举报案件和迟报、拒报案件也将有针对性地进行查处。

此外,阿克陶县统计局将继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与多部门加强执法合作,开展部门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检查,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

、相关要求

(一)组织学习。3月1日召开执法检查部署会,并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执法人员要全面学习领会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自治区、自治州以及县委相关文件精神,掌握执法检查流程规范和统计指标检查方法。

(二)规范执法。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服从安排、认真负责、保守秘密、吃苦耐劳,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性。

(三)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纪律,杜绝执法检查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问题的出现。

(四)情况分析。检查组要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挖细究,找出统计违法背后的根源,推动“四个必查”深入开展,落实专项治理各项要求。

(五)汇报反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局领导组织召开的专题会议汇报统计执法检查情况,7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反馈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及处理建议。

(六)线索移交。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自行修改统计资料,失实数额与应报数据形成比例较大的;强令、授意、指使任何单位或人员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违法数额与应报数额比例较大的;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数额与应报数额比例较大的等情形的行政、事业单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移交纪委监委。存在其他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


阿克陶县统计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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