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5-00875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主 题 词 | 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 成文日期 | 2025-05-07 19:41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08 19:18 |
| 发文单位 | 统计局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统计局 |
为加强和规范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阿克陶县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的相关要求,按照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依据。统筹处理好统计执法检查与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关系。
(二)坚持宽严相济。统计执法检查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坚持批评和教育相结合,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三)坚持程序简明。坚持执法程序简明高效,配套文书内容简单清晰易懂,避免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四)坚持依法公开。除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实施执法都应当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领导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阿克陶县统计局组织,联合州统计局法制科实施,各专业办公室协同配合完成。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采取组长负责制,联络员由阿克陶县统计局工作人员担任。
四、检查对象
结合上级统计部门统计执法检查要求,统计执法检查对象为“四上”单位、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
五、检查时间
2025年3月至11月
六、检查内容
(一)统计调查单位入退库真实性。随机抽取3家新入库单位对统计调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符合入库标准,是否存在入库资料造假、弄虚作假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抽取部分已退库企业进行核查是否符合企业退库标准。
(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企业报送的执法检查指标数据来源是否有依据,是否严格执行统计制度规定,数据填报口径是否准确,是否有迟报、瞒报、漏报和拒报现象,是否存在关停企业继续报数情况等。
(三)统计数据的逻辑性。调查单位各主要统计指标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能够提供相关依据,是否做到不重不漏。
各专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指标及报表期别
|
序号 |
专业 | 执法指标 | 报表期别 |
| 1 | 规上工业 | 工业总产值 |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
| 营业收入 |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 ||
| 2 | 固定资产投资 | 本年完成投资 | 2024年1-12月、2025年定报 |
| 3 | 房地产业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2024年12月、2025年定报 |
| 4 | 建筑业 | 建筑业总产值 |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
| 5 | 限上批发零售业 | 营业收入 |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
| 商品销售额 |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 ||
| 6 | 限上住宿餐饮业 | 营业收入 |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
| 营业额 |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 ||
| 7 | 规上服务业 | 营业收入 | 2025年定报 |
| 应交增值税 | 2025年定报 | ||
| 8 | 能源 | 原煤生产量 |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
| 9 | 劳动工资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
| 10 | 大个体 | 营业收入 | 2024年年报、2025年定报 |
多表种、全覆盖的常规检查和重点突出的专项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同时,结合县委巡察,对举报案件和迟报、拒报案件也将有针对性地进行查处。
此外,阿克陶县统计局将继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与多部门加强执法合作,开展部门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检查,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
八、相关要求
(一)组织学习。3月1日召开执法检查部署会,并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执法人员要全面学习领会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自治区、自治州以及县委相关文件精神,掌握执法检查流程规范和统计指标检查方法。
(二)规范执法。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服从安排、认真负责、保守秘密、吃苦耐劳,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性。
(三)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纪律,杜绝执法检查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问题的出现。
(四)情况分析。检查组要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挖细究,找出统计违法背后的根源,推动“四个必查”深入开展,落实专项治理各项要求。
(五)汇报反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局领导组织召开的专题会议汇报统计执法检查情况,7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行政、企事业单位反馈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及处理建议。
(六)线索移交。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自行修改统计资料,失实数额与应报数据形成比例较大的;强令、授意、指使任何单位或人员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违法数额与应报数额比例较大的;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数额与应报数额比例较大的等情形的行政、事业单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移交纪委监委。存在其他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
阿克陶县统计局
2025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