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克陶县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45893645/2026-01011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6-03-26 | 发布日期 | 2026-03-27 |
| 文 号 | 陶政办发〔2026〕6号 | 有 效 性 | |
| 发文单位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各相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阿克陶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政府工作报告》是2026年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总纲要,各乡(镇)、各部门要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服务大局的重要检验,作为推动“十五五”开好局的关键举措。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迅速行动、全力推进,确保各项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细化目标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第一责任人,牵头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和联系,要加强统筹协调,确定专人负责,定期调度责任单位工作进度。责任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目标任务按计划稳步推进。
(三)加强督办力度,务求工作实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把此项工作纳入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考核,各牵头单位要紧盯承办任务、重要时间节点,对承办的目标任务进行调研、指导和督促,及时反馈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各牵头单位将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和下一步计划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0日前以书面(含电子版)形式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督查室。同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加强跟踪督查督办,适时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附件:
阿克陶县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此件有删减)
